案情摘要:
2011年3月、刘光凯律师依法接受抢劫杀人焚尸案件被告人高帅近亲属的委托为被告人提供辩护。
辩护人经过会见、阅卷后发现被告人高帅是至死被害人的直接行为人,其在焚尸前对着被害人胸部连刺数刀,犯罪手段相当残忍,且被告人对犯罪的基本事实没有争议,如此重大恶劣的刑事案件、如不能发现对被告人有利的法定减轻情节,被告人必死无疑。
本着对被告人负责,对法律负责的执业准则,辩护人前往被告人家乡进行了实地调查,经调查后发现被告人的实际年龄与起诉书指控的年龄不符,被告人的实际年龄比指控年龄小了一岁,即被告人犯罪时可能不满18周岁。
庭审时、围绕这一重大疑点辩护人与公诉人进行了激烈的辩论。休庭后为了查明事实,法庭陪同检察机关同去被告人家乡进行了核查,2011年底,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充分考虑辩护人观点的基础上,本着疑罪从轻、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立法本意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
庭审后公诉人与刘光凯律师进行了亲切的握手,刘光凯律师精彩的法庭辩论和执着的敬业精神获得了法庭、公诉人以及旁听人员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