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凯律师、复旦大学经济法本科毕业,1996年考取律师资格、《律师执业证号:13201200010869251》、2006年考取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2007年考取中国注册建造师资格,中国致公党党员。
2010年被中国律协江苏省律协分会评为十佳刑辩案件律师,被中国第四届刑辩论坛评为优秀刑辩律师。
2011年被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评为优秀律师,被江苏省律协分会评选为先进个人。
2012年当选为江苏省律协分会建筑与房地产委员会委员、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
2013年被江苏省综治委评选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先进个人。
现任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刑事业务部主任、《手机:13813991938 13961302983》。
刘光凯律师执业以来,年均办理各类刑民案件五十余件,曾先后成功办理了山东临沂张某抢夺无罪释放案、盗窃无罪释放案;江西南昌陆某故意伤害致死缓刑案;山东付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冒商标商品单处罚金案;江苏淮安某国税局长贪污、受贿案;江苏沭阳陈某故意伤害致死二审改判无罪案;江苏连云港陈某抢劫、强奸死刑改判案;江苏某林场万亩林地林权纠纷案;江苏某韩资企业合同被骗案、常州某公司非法经营、买卖承兑汇票案、宜兴某公司涉嫌海关走私案等近百件重大有影响的刑民案件,其办理的顾某杭州抢夺案,陈某聚众斗殴案先后被江苏省律协分会编写的《江苏律师经典案例选》和《江苏律师十佳刑辩案例选》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