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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贩卖毒品罪,樊律师罪轻辩护成功
来源:樊忠钦律师
发布时间:2022-05-05
浏览量:883


 

    宋某于2021年12月16日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被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本律师接受委托后了解到,宋某是因8年前的一桩贩卖毒品刑事案件被刑事拘留,8年前其同案犯张某某等人已经被滨州中院、山东高院判处刑罚,生效刑事判决认定,宋某与张某某共同贩卖毒品10克,张某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宋某是漏网之鱼被抓。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及时阅卷,又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核实相关事实,向承办检察院提交了本案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认定的事实错在重大错误(涉案毒品应少于10克,虽然相关生效刑事判决书已经认定,但是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确认),这是对于当事人来说非常关键的一个事实认定,因为贩卖毒品冰毒达到10克的话,量刑档次就不一样,7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如果认定不满10克的话,就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子。而律师从与承办检察官的沟通来看,检察院准备对宋某某量刑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检察官收到辩护律师书面意见后非常重视,邀请本律师参加该院的检察官联席会议,最终,检察官认可律师观点,本案不能认定宋凯涉案毒品数量为10克,根据有利于宋凯原则,认定毒品数量为9克。又根据最新的山东省关于该罪名的量刑标准,最终确定对宋凯的量刑标准为有期徒刑2年8个月。


   最后经过开庭,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院起诉书认定的毒品犯罪数量和对宋凯的量刑建议!本案圆满结案。


   承办律师办案心得:对生效刑事判决(包括上级法院的生效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不能盲目相信,要根据新证据、新情况作出较为准确且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的判断,明确目标和辩护方向后,向着辩护目标极力争取和冲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樊忠钦


                             202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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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樊忠钦
  • 执业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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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71620081078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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