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二审为其成功辩护无期变有期
作者:欧阳俊胜 更新时间 : 2011-07-25 浏览量:658
一审法院判处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本律师接受委托后,为其担任二审辩护,发现在这次共同故意犯罪过程中,吴某并没有殴打被害人,在本次犯罪中最多是从犯,原审量刑过重,二审法院采纳了该辩护意见,对其予以改判,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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