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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爱玩手机被疑有外遇丈夫竟割掉其鼻子

作者:杨志峥  更新时间 : 2016-11-23  浏览量:248

基本案情:被告人龙某与妻子李某两人结婚8年,育有一子一女。因为生活琐事,夫妻俩常有争吵,龙某酒后会砸东西,还打人。2014年有一次,夫妻俩曾因为钱的问题发生争执,李某被龙某殴打后,在医院躺了半个月。李某带着女儿,在温岭一家酒店工作,20153月,龙某也来到温岭,跟人学电焊,工作不是很顺心。当年41日凌晨,龙某喝了不少酒,拿着李某刮眉毛的刀片清理自己脸上的死皮,李某则躺在床上玩手机。看着妻子每天忙忙碌碌,还总是拿着两个手机聊天,龙某一直不悦,以为她有了外遇,希望她跟自己回湖南老家。一言不合,两人就发生争吵。“让你破相,不让别人靠近你,这样我就可以和你在一起了。”一怒之下,龙某拿着刮眉刀朝李某的鼻子狠狠割下,并随手甩到窗外。看到李某流了很多血,他也慌了,顿时酒醒,马上拨打了120,送妻子去医院救治。后来,李某的家人报了案。经鉴定,李某鼻部遭受外力作用致缺损30%以上,已构成重伤二级。

法院审理结果: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因故意伤害案判处被告人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律师认为:

本案中,丈夫因为担心妻子有外遇在争吵中将妻子的鼻子割下,并将割下的鼻子随手扔了出去,经鉴定,李某鼻部遭受外力作用致缺损30%以上,已构成重伤二级。龙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律师提示:

家庭是一个人幸不幸福重要的衡量指标,两人组建家庭更重要的是彼此的信任、理解与宽容,如果一味的实施暴力、伤害去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利,那么法律依旧要发生它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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