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险峰律师亲办案例
为涉嫌偷渡罪的庄**辩护成功
来源:汪险峰律师
发布时间:2012-03-07
浏览量:882

    犯罪嫌疑人庄**因两次在框横琴游泳过澳门,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被澳门警方遣返后,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被珠海市公安局逮捕,本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经阅卷与会见,发现案情事实很清楚,必须先让当事人认罪,再从其他方面迂回辩护,以争取宽大处理,在得到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以“庄**原本持有前往澳门的合法通行证,一直在澳门打零工,2011年6月份左右,因逗留澳门日期不慎超过规定日期,在出境时被澳门方宣布为禁止入境人员。此时,庄**在澳门的多月工资还未结算,并有其他事项待办理,而突然被宣布为禁止进入澳门,庄**顿感手足无措,几经查询,均被告知通过正常途径无法进入澳门,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之下,庄**不得不选择了偷越边境,并且不存在严重情节,建议采用管制措施”为主要辩护内容,最终,审判人员采纳了本律师的辩护意见,对庄**判处管制一年,开庭三天后,庄**即走出了看守所的大门,与家人团聚。

以上内容由汪险峰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汪险峰律师咨询。
汪险峰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915好评数15
  • 咨询解答快
珠海市吉大物资大厦6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汪险峰
  • 执业律所:
    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4*********323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东-珠海
  • 地  址:
    珠海市吉大物资大厦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