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朝阳律师亲办案例
故意伤害罪
来源:胡朝阳律师
发布时间:2011-03-05
浏览量:707

被告人胡X与受害人系叔侄关系,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打架,受害人遂提刀砍向被告人,被告在在被砍后将刀夺走,后将受害人砍伤,经鉴定为重伤。

在接受委托后,通过查阅卷宗材料、走访,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其亲属在事发后对受害人作出了赔偿,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加之受害人在本案中存在重大过错。后通过辩护,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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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人民南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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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胡朝阳
  • 执业律所:
    四川维尊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116*********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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