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方家朝,男,汉族,生于19681115日,法学本科学历。1997年开始在南召县司法局白土岗法律服务所工作,2002年到河南豫宛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20105月转入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202310月转入河南先邦律师事务所至今任主任职务。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法律事务,行政诉讼法律事务及非诉讼法律事务等。

办案中,严格以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为行为准则,认真负责,思维缜密,见解独特,逻辑性强。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己任,以“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勤逸尽责、服务社会”为追求。成功的办理了数百起刑事、行政、民事案件,深受当事人及社会的好评。

在鲍风山、鲍庆山、田军安、苏国印非法运输珍贵、频危野生动物一案中,担任田军安辩护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无罪,被国内外数百家新闻媒体跟踪报道,不仅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护了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更促进了刑法三百四十一条的修订,法制的完善。

在吴志林诉张新忠、南召县白土岗镇养马坪村二批崖组侵权纠纷一案,代理张新忠一方胜诉,该案作为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与诉讼关系的典型案例,被选入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主编的民商法司法解释案例释解丛书《土地承包司法解释案例释解》一书。

担任南召一起赔偿案件原告的诉讼代理人,不仅使原告获得巨额赔偿,而且还使南召县水利局在危险源(黄鸭河橡胶坝)附近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及设立了警示标志,从而使相关大众免受危险侵害,深受相关大众赞颂。

代理白土岗镇白西二组、八组诉南召县政府及白土岗镇中等单位土地纠纷案胜诉后,白土岗镇人民政府出面协调,第三人请求与二原告调解,二原告在律师的参谋下,与第三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这起跨越三十余年的土地纷争落下帷幕,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所办理的案件中,没有一起发生法律服务质量问题。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

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根据所里要求按时到交通音乐台、进社区,为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注重环境保护,踊跃参加向灾区捐款各类活动。

 


擅长领域
  • 刑事案件
  • 合同纠纷
  • 建筑工程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方家朝
  • 执业律所:
    河南先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11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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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
  • 地  址:
    南阳市范蠡东路宏江升龙苑6号商务楼15楼02-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