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雨民律师于2002年开始执业律,系北京市律师协会商标法委员会专业委员,有十三年执业律师经历和六年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经验。
杨雨民律师曾为中国四达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南车集团、中粮集团、中节能集团、交科公路研究所、郑煤集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语文出版社等大型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并为包括美国艾威基金、荷兰IHC、日东电工、波海航空、禾耳医疗、拉法基等外资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杨雨民律师熟悉公司运作,并参与有关公司的融资租赁担保、资产转让、知识产权转让、股权并购、投融资、股权激励、大型设备采购和劳动人事等方面的大量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擅长复杂交易法律架构设计,复杂商业合同的起草与修订,协助企业处理重大项目、重大投融资事务,并根据各种合作量身设计各类交易模式和商业合同。
杨雨民律师经典法律服务项目经历:
2005年-2009年,负责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区12亿元的不良资产的资产管理; 协助艾威基金的不良资产投资业务,参与从项目选择到资产购置的整个投资过程,包括项目的市场分析、行业分析、法律分析、价值分析,项目的谈判协商,相关法律文件的制作,资产交割等一系列事宜,资产价值达60亿元。
2010年-2012年,负责路浩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专利、商标、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行业分析、法律分析、融资谈判及相关法律文件的设计、资产交割等一系列法律事务。负责国家电力、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国有资产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北京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进行首期法律调查,为中节能集团、中国邮政、英大保险、中电财等大型国有企业资产转让出具法律意见。
2013年至今,为中国四达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与日本北海控股株式会社涉及标的股权清算争议和房地产开发争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股权清算事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法律服务,涉及争议金额15亿。负责航天集团下属企业与辽宁、吉林、上海等地不法企业的商标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侵权打假和驰名商标认定等法律事宜,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5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