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斌,四川法山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维斌律师原就职于中铁二局五公司,在建设工程单位工作10余年,律师执业已有9年,工作经验丰富,擅长民商诉讼和建设工程法律事务,致力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竭诚为建设工程单位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执业感言:做人理念:诚实守信,乐观向上;做事理念:认真负责,严谨务实。
主要承办案件
1、 北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成都华茂锦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额2600万;
2、 贵州军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四川省圣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圣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额985万;
3、 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诉四川瑞能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额2100万;
4、 成都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诉乐山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额230万;
5、 刘晓兵诉四川马边雨田磷电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宜都市祥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额1092万;
6、 四川标卓现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四川方向药业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额320万;
7、 四川顶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不香居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额1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