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找法网>合肥律师>庐阳区律师>夏炀律师>律师简介

律师简介

    夏炀律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律硕士,专职律师、专利代理师,现为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规中心副主任,2017、2018连续两个年度荣获金亚太律师机构优秀律师称号。   从业以来,单独或协助团队成员成功办理了2014合肥贩毒第一大案(二审)、宿州商人被控非法掩饰隐瞒罪无罪辩护案、吴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罪无罪案、合肥中院第一期现货诈骗案件、宁国市开发区领导受贿案、赵某某涉嫌妨害公务案、李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李某信用卡诈骗案、安徽师大某系主任被撞交通肇事案等多起重大刑事案件。   

夏炀律师办理的部分经典案件:

经典无罪案件

1.金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罪无罪案

金某为第一被告,辩护人坚持无罪辩护,一审庭审后,法官当即表示无法定罪,要求检察院撤回起诉,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无罪释放!

2.李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无罪案

李某被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案金额达六十多万,经有效辩护,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无罪释放!

蔡某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案

评估公司察勘员,因为“钉子户”作出高价值评估报告而被县公安局以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拘留。夏炀律师侦查阶段临危受命,星夜兼程赶往当地会见、调查取证,经过辩护人不懈努力,最终无罪辩护成功,检察院决定不起诉,蔡某某无罪释放!

4.销售“毒盐”无罪案

李某某销售外省国有企业食盐,当地盐务局扣押食盐并从中检出高氯酸铵,公安机关以李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侦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查阅卷宗材料后辩护人直指食盐鉴定主体、程序、结论存在重大问题,盐务局扣押执法违法,无法推定国有食盐生产企业具有向食盐中添加高氯酸铵的主观故意和李某某明知等核心问题,在提交意见的同时提交大量无罪证据。最终,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

5.恶势力成员非法拘禁终止侦查案

F某被公安机关指控参与一起非法拘禁行为,并且公安机关认为F某与当地恶势力犯罪集团关系密切,属于恶势力成员。辩护人侦查阶段第一时间介入,在会见F某了解案情的技术上与F某亲属核实相关问题,并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同时提交F某不构成犯罪更不属于恶势力成员的辩护意见。最终,辩护意见被采纳,公安机关决定对F某终止侦查。

千万帮信案不起诉

2021年2月,S某等人欲搭建某虚拟货币投资诈骗平台,平台具备“周期合约”(押“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一分钟K线涨跌走势,类似赌博类游戏)项目,通过平台内后台控制K线涨跌走势,控制投资人输赢,从而实现盈利。T某等人在软件开发中,明知某项目带有后台控制“K线”走势功能,为“杀猪盘”诈骗平台的情况下,依旧对某项目进行开发和后期维护工作。律师介入后成功申请取保候审,检察院阶段提交辩护意见积极沟通,最终检察院同意不起诉意见,对T某等人不起诉。

游戏“元宝商人”为开设赌场兑换赌资,最终公安机关主动撤回审查起诉

2020年6月,L某某、X某某、l某某、Y某某通过与网络游戏私服管理人员(身份不明)联系成为元宝代理商,在游戏里建立“XX商行”角色,通过低买高卖的方式在游戏中兑换“金币”。公安机关指控,四人明知该游戏内存在赌客通过游戏元宝“掷筛子押大小”的方式进行赌博的情况下,通过使用多个微信账户,为赌博人员提供游戏元宝兑换的方式,实施兑换赌资的违法行为。辩护人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多次沟通,最终公安机关主动撤回审查起诉。


取保候审、不批捕、缓刑案件

8.赵某某妨害公务案

2017年春节,Z某持棍打死邻居,警察到场后Z某抗拒抓捕,在抗拒抓捕过程中,Z某家人为了保护Z某不被殴打,三人被以妨害公务罪抓捕,该案在当地产生重大影响。辩护人在一审审判阶段介入,经有效辩护,赵某获判缓刑。

9.王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王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且已经位列老总级别,该级别判处缓刑的情况凤毛菱角,辩护人一审审判阶段介入,经有效辩护,最终获判缓刑。 10.刘某某非法拘禁罪

小贷公司老板刘某,指使手下向借款人要债过程中涉嫌非法拘禁,借款人非但拒绝偿还借款并且向刘某家属狮子大开口,辩护人介入后通过指出案件存在的核心问题,同时积极与被害人沟通,最终以较小的代价取得被害人谅解,案件在一审阶段快速开庭,并判处缓刑,刘某得以回家过年。

11.邹某某盗窃罪

刚出狱人员纠集邹某再次干起盗窃勾当,多次盗窃,辩护人介入后积极申请不批捕,提出不构成多次盗窃,检察院采纳意见,对邹某不批捕。审判阶段辩护人积极联系被害人,帮助被告人获得谅解,最终法院判处缓刑。

12.开设赌罪判处缓刑案

Y某从淮南老家来到宁波准备打拼一番,结果却因老板跟随开设网络赌场而锒铛入狱。夏炀律师接受委托后前往宁波会见Y某了解情况,并在审查批准逮捕阶段当面提交不批捕意见,检察院采纳辩护人意见,认为Y某情节较轻微,没有逮捕必要性,最终不批准逮捕。经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Y某最终被判处缓刑,免于牢狱之灾。

13.“云梦生活”特大诈骗案

该案为2017年特大传销案,指控涉案会员3万余元,层级218级,涉案金额3个亿,公司员工全部被带走调查。C某作为公司讲师被公安机关拘留,辩护人介入后在批捕环节向检察院提交不批捕意见,侦查监督科科长当面接待并听取律师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辩护人意见,对C某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对其取保候审。

14.加诺格公司诈骗案

加诺格公司诈骗案系合肥市公安局重点宣传电信网络诈骗案,C某系公司员工,业绩排名较高。辩护人提出公司模式不构成犯罪,即便构成犯罪也等同于C某的行为就构成犯罪的观点,并提出不予批捕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意见,对C某不批准逮捕,C某最终获判缓刑。

15.合肥中院首起石油现货诈骗案

该案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案,被告人四十多人,庭审持续4天,案件从立案侦查到一审宣判长达2年之久。X某作为队长最终被判处缓刑(全案仅有两名队长被判处缓刑,其余全部实刑)

16.宜信金融河南分公司被控诈骗案

打击“套路贷”大背景下,河南某地公安机关对宜信金融河南某地分公司以诈骗罪立案侦查,王亚林刑辩团队联合北京、郑州刑辩团队组成豪华辩护团队为公司员工进行辩护。辩护人向检察院提交不批捕意见,最终检察院对夏炀律师辩护的Z某作出不批捕决定。

17.因亲子鉴定引发的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从事亲子鉴定的司法鉴定人员能够成为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主体?亲子鉴定报告是否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亲自鉴定结论不客观是否侵犯本案法益?这些问题都是本案中突出的法律适用问题。辩护人接受Z某家属的委托,在会见Z某了解案情后,向检察院出具不批捕意见,详细论证了Z某的行为不可能构成犯罪,不应当对Z某批准逮捕。最终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对Z某不批准逮捕。

18.金额千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本案涉案金额1800余万,涉及投资人三百多人。辩护人围绕Z某是否属于公司员工,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低的关键点积极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对其取保候审,最终法院判决Z某缓刑。


重大影响案件

19.2014年合肥贩毒第一案

2014年合肥贩毒第一案,涉案冰毒9公斤,第二被告范某一审判处死刑,二审辩护人介入后成功改判死缓。

20.“扫黑除恶”以来苍山县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王某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系“扫黑除恶”以来山东省仓山县打掉的第一个黑社会组织,第三被告W某二审委托夏律师担任辩护人。

21.阜阳C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本案涉案被告人多达28人,卷宗150余本,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力,C某系第一被告。

22.马鞍山首起公安局长保护伞案

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上诉后,曹富乐、夏炀律师接受委托,经提交新证据及多次沟通,二审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后经多次合议,二审维持原判。

23.滁州邹某某涉恶案

系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当地第一起指控恶势力案件,夏炀律师在二审接受委托为吴某某辩护,积极与法院沟通,最终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4.芜湖步行街“豪车”交通肇事案

2016年元旦,P某酒后驾驶豪车在芜湖市中心步行街路段交通肇事后逃逸,导致安师大教授当场被撞身亡,由于事发闹市区且在元旦期间,该起案件登上当地微博热搜,引发舆论热议。夏炀律师接受委托在二审阶段为P某进行辩护。


经济犯罪、财产辩护、刑事控告经典案件

25.郑州方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郑州市某公安机关违法扣押价值百万无商标标识物品,律师介入后,书面要求返还、向检察院提起侦查监督以及向市局信访部门反映,打出组合拳。检察院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后当即决定责令公安机关立即返还被扣押的无关物品。

26.土方公司老板马某等人涉恶案

土方公司老板多年前和亲戚赌博抓老千过程中打伤他人,当年调解结案。“扫黑除恶”行动又将当年旧案重新侦查,并且扣上恶势力和五个罪名。夏炀律师介入后在侦查阶段拿掉恶势力和三个罪名,并且帮助申请返还违法扣押物品。合理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围绕妨害公务罪已过追诉期限的问题进行辩护,最终寻衅滋事与妨害公务罪两罪并发,仅判处有期徒刑14个月。

27.淮南李某等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本案是淮南市公安局督办案件,李某某一家四人全部被刑事拘留。团队律师集体为一家人进行辩护,作为第一被告辩护人,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后,根据了解的案件事实,与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沟通,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最终为李某争取来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28.代理山东杰瑞集团控告拒执罪

山东杰瑞集团与安徽某公司民事二审判决生效后,安徽某公司实际控制人花某某采用极其隐蔽手段在民事案件二审期间转移财产,导致案件执行进入僵局,给执行申请人造成巨大损失。团队律师介入案件后,准确分析本案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向执行法院提出花某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意见,推动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最终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

29.刘某被“过肩摔”控告案

楼上、楼下老人因为孩子制造噪音问题深夜发生侦查,楼上儿子对楼下老人实施过肩摔,导致老人肋骨4根骨折。老人亲属委托夏炀律师代为控告刑事犯罪,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办理,并积极促成双方调解,最终本案成功立案,并且对方赔偿刘某26万元损失。

30.W某某被故意伤害申诉案

远在黄山的W某某被同村邻居殴打致多根肋骨骨折,检察院却对加害人不起诉,夏炀律师和张世金律师接受委托代为申诉,前往田间地头调查取证,提交近万字申诉意见。


其他经典案件

31.Z某暴力讨债恶势力犯罪集团

本案指控Z某纠集其同学、女友、女友的哥哥、妹妹等人对被害人G某实施暴力催债行为,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应当以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判处刑罚。夏炀律师作为第一被告Z某的辩护人,经集体讨论决定,坚决做无罪辩护。

32.李某某等拐卖妇女罪

退休幼儿园园长被朋友欺瞒,介绍妇女到安徽找婆家,怎料妇女是被拐骗的,而且精神还有些不正常。夏炀律师接受委托先后向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法院提交多份辩护意见,最终获判起步刑。

33.李某寻衅滋事罪

一起因打击传销引起的犯罪,传销人员打击报复“打传办”人员,构成寻衅滋事罪,一审获判一年零七个月,当事人对刑期满意,未上诉。

34.合肥张某某“套路贷”案

张某某系个人放贷人员,公安机关认定其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移送审查起诉,辩护人坚持无罪辩护,同时积极与被害人沟通,帮助取得谅解,最终两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3年,罚金2万3千元。

35.高富帅诈骗夜店公主案

本案经媒体报道被告人Z某租赁豪车冒充高富帅与“夜店公主”谈恋爱,以恋爱名义骗取钱财。夏炀律师作为辩护人在Z某有前科、劣迹的情况下做改变定性辩护,最终促成在法院阶段与检察院达成认罪认罚协议,最终获刑17个月,比检察院最终量刑建议最低刑还低一个月。

36.半百老汉强奸女主播案

S某年过半百,被指控强奸女主播,有入室情节,造成被害人割腕自杀的情节,辩护人认为案件事实不清,提出重新勘验申请,打掉入室情节。最终在没有任何减轻情节、未赔偿的情况下获判起步刑,有期徒刑三年。

37.Z某故意杀人案

29岁退伍小伙,家有娇妻,却深夜掐死邻居七旬老奶奶,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夏炀律师二审担任其辩护人,通过仔细阅卷认为案件一审程序严重违法,事实不清,关键证据存在严重瑕疵,目前本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38.黑龙江24年前持枪杀人案

本案案发24年前,被告人持枪将同村邻居打死,被告人与被害人同年同月同日生,本案存在正当防卫的可能性,目前正在办理,尚未开庭。

39.南昌大学生高某贩卖大麻案

被告人高某本在南昌上大学,休学学习纹身,在外期间因为好奇吸食大麻,并且网售大麻,被绍兴公安抓获。

40.Y某介绍卖淫罪

Y某涉嫌介绍卖淫,已经是“二进宫”,只相信关系可以为其争取利益。夏炀律师介入后认真研究卷宗,利用证据问题帮助Y某与检察院达成认罪认罚协议,最终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41.F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与合伙人生意纠纷,导致被判偿还三百多万,但F某因为没有认真应对诉讼,导致诉讼认定事实与客观事实不一致,拒绝偿还。最终被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夏炀律师接受委托为F某进行辩护,获得良好效果。同时积极启动民事诉讼,主动出击,为F某彻底解决纠纷。

42.L某电信网络诈骗案

该案被告人五十余人,大量被告人为在校学生,该案的审理引起舆论关注。

43.古董诈骗案二审

被告人G某系某公司经理,与好友几人来到合肥开设某公司,以钱币投资的名义吸引老年人投资,最终判处诈骗罪。

44.黄标车补贴诈骗案

Y某等人得知黄标车补贴政策有利可图,收购黄标车申请补贴。由于黄标车淘汰任务完成不佳,当地环保部门为了快速完成任务,放宽黄标车审批标准,Y某等人闻风而动,以为是政策放松。结果审计部门发现部分补贴车辆不符合规定,公安机关遂对Y某等人以诈骗罪立案侦查。辩护人对该案做无罪辩护,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45.Z某微信借款非吸案

Z某夫妇经营一家洁具厂,为了解决资金问题,将刷单人员拉入微信群中进行借款,后借款金额越滚越大,最终无力偿还,涉案金额1800余万,目前该案仍在审理过程中。

46.重大跨境网络赌博案

2020年严厉打击跨境网络赌博犯罪,安徽警方从广西千里抓获多名为境外网络赌博网站担任代理的犯罪嫌疑人。夏炀律师接受委托作为H某辩护人,准确分析案情,抓住有利情节,多次当面沟通,申请取保候审,经过不懈努力,最终H成为全案唯一一个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下一步,辩护人将积极向公安机关申请返还扣押财物。

律师基本资料诚信公示

姓名 : 夏炀

职务 : 高级合伙人律师

从业年限 : 9年

证号 : 13401*********966

机构 :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地址 : 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安粮东怡金融广 场B座37层

手机 : 131-5510-0808

已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