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于连国、汉族、1975年10月20日出生,学历:法学本科、中共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黑龙江省级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黑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工作组成员,北京农合信息技术研究所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  
   于连国同志于1998年从黑龙江大学经济法系毕业,先后下基层锻炼,在黑龙江省兴隆林业局森调队、黑龙江省兴隆林业局第二中学工作过,有着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他在2002年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第一届全国司法考试,随后便来到省城成为一名专职律师,在近十年的律师执业生涯中,承办了多起在省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例如,张某诉某知名网站侵犯著作权案、李某诉黑龙江省双城市人民政府行政诉讼一案、吴某等十一人诉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佳木斯分公司解除临时工劳动争议一案、张某涉嫌诈骗无罪辩护案、哈尔滨市2006年轰动一时的李某非法行医案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这些案件均以胜诉而结束,同时他还受聘于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并且在2003年被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聘为客坐教授,从事法律教学至今,曾执教过《知识产权法》《民法》、《刑法》、《保险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物业管理法规》、《检察实务》、《电子商务法规》等多门课程,培养了许多优秀的学生。在此期间他还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事业,每年都参加由黑龙江省司法厅和省电视台共同举办的“法律援助龙江行”大型公益活动,在黑龙江省电视台、黑龙江省交通广播电台、哈尔滨市电视台做为特邀律师参与各种电视、广播节目的录制,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2010年9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工作,在2011年一年里共办理各类民事案件51件,调解44件、撤诉4件、判决3件,结案率100%、调解率86.27%、撤诉率7.84%、调撤率94.12%,均达到上级法院规定的要求。同时,在院里安排下到辖区内湖滨小学、育民小学、新南小学做校园安全讲座,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2011年11月4日又给全院干警做了《婚姻法解释三》的讲座。在2012年初被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11年全市法院调解能手,被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评为2011年先进个人。
   2014年1月调入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公诉科任检察员,先后办理鹤岗市房产局副局长李某某受贿案,王某某非法行医案,2014年被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2015年被鹤岗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16年3月给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做了《刑法修正案九的七大亮点》讲座。
   2016年9月从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辞职,到齐齐哈尔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任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2016年12月11日被黑龙江省司法厅聘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并给全省人民监督员做了《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情况及办案流程》的讲座。2017年1月17日被选聘为黑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工作组成员。
   2018年10月12日被聘为北京农合信息技术研究所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培训师。
   2020年7月30日从齐齐哈尔农商行辞职,现任黑龙江龙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擅长领域
  • 婚姻家庭
  • 刑事案件
  • 继承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于连国
  • 执业律所:
    黑龙江龙鹏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230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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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
    黑龙江
  •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叉口星光耀广场办公一号楼271 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