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宋建平律师,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实践导师。宋建平律师执业近30年,先后为数百家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办理各类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事务数千件,积累了丰富的法律事务处理经验和办案工作经验。  宋建平律师精研刑辩业务,特别是在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毒、涉计算机领域犯罪、环境食品药品领域犯罪等辩护经验丰富,办理的很多案件取得了撤销案件、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缓刑、改变定性、减轻量刑的效果。  

【代表案例】1、陈某玩忽职守案,陈某系建设局综合执法大队的中队长,因辖区内某违法建设工程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宋建平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研究案情,作无罪辩护,并取得免于刑事处罚的结果,当事人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  

2、韦某受贿案,韦某是某水利站站长、水利建筑工程队队长,因受贿被提起公诉。宋律师介入后,仔细查阅卷宗,研究案情,从被告人的身份性质、案件定性、罪名确定等方面入手,提出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减轻量刑。  

3、董某非法制造枪支案,宋律师介入后细致工作,申请取保候审,并向公安机关提出证据不足等意见,后董某被成功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最终撤销案件。  

4、乔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宋建平律师通过有效辩护,取得缓刑结果。  

5、林某故意伤害案,林某与被害人都是受雇于某海产品养殖加工公司的同事,在一次海上作业中,被害人违反安全规程,致使同在操作筏上的作业人员存在掉入海中的危险,林某遂语言指责被害人,被害人回骂林某,林某气愤之下,用操作筏上的木棒击打被害人腹部两下,后发现被害人脸色不对,则立即回岸组织抢救,被害人脾摘除,构成重伤,林某因故意伤害罪被逮捕,并被提起公诉。律师介入后,经过与被害人及任职公司的积极沟通,促成由林某拿出较小金额、公司拿出较大金额、被害人适当放弃的民事赔偿方案,取得被害人谅解,同时向法院提出被害人在海上作业中自身存在过错等富有成效的辩护意见,林某最终获缓刑。林某、被害人、双方所在公司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都非常满意,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6、许某虚假出资案,许某系某麦芽公司会计,在公司改制时,按照改制方案,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他高管人员共同注册新公司,由新公司以零元购买原公司资产、承受原公司债务,新公司股东均未实际出资。新公司经营不善,引发供应商哄抢农发行的质押财产,在政府部门的干预下,事件得到平息。新公司股东因虚假出资被提起公诉,律师介入辩护后,取得较好效果,法院适用缓刑。  

7、郁某强奸案,郁某与被害人是公司同事,并热烈追求被害人,双方先后发生过三次性关系,最后一次发生性关系后,被害人告诉了朋友,在朋友建议下,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郁某因涉嫌强奸被逮捕。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仔细研究案情,向检察院提出前两次发生性关系过程中被害人完全自愿,不应认定为犯罪,检察院采纳了律师意见,最终起诉一起。在法院审理阶段,律师提出双方发生性关系时存在半推半就等意见,最终法院按较低刑期判决。  

8、高某贪污案,高某系某供电公司会计,被公诉机关指控与他人合谋共同贪污某输变电工程的国家补贴款。经过律师有效辩护,从轻处罚。  

9、何某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刑事拘留,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何某,详细了解案情,在此基础上,律师向公安机关提出何某涉嫌的销售金额16万余元中有15万余元存在刷单情形、真实销售金额仅有1万余元、没有羁押必要等理由,申请取保候审,终于取保候审成功。  

10、方某因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刑事拘留,律师去看守所多次会见,仔细了解案情,又多次与公安机关承办警官沟通,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没有同意。律师并不气馁,在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请逮捕时,及时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捕的律师意见,提出方某的行为定性存在极大争议、不应作为犯罪处理,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立即对方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11、杨某因涉嫌非法行医罪被刑事拘留,律师介入后及时会见,了解案情,同时申请取保候审,未能成功。在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请逮捕时,律师又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捕的律师意见,提出杨某与同案犯没有共同犯罪故意,不构成犯罪,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遂对杨某作出监视居住决定,案件继续侦查,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提出杨某不构成犯罪的书面意见,又不惧高温酷暑,多次去检察院当面沟通,陈述意见,检察院将案件两次退回,公安机关终于作出终止侦查决定,解除对杨某的监视居住。案件取得很好结果,当事人非常感激。  此外,宋建平律师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等法律领域也有较深入的研究与经验。撰写的案例分析入选《律智》、《进攻型辩护》等书。

 


擅长领域
  • 刑事案件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宋建平
  • 执业律所: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5*********176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江苏-苏州
  •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