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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林律师
何俊林律师
广东泰臻律师事务所主任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
惠州市公安局法律顾问、监督员
惠阳区公安分局法律顾问
惠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家库人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惠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惠州农商行监事
惠东农商行监事
粤北商会法律顾问兼副会长
业务专长:专注刑事案件研究,并在公司、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对企业家经营过程中的刑事风险予以预判,先后办理大量重大、疑难复杂、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许多案件都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备受当事人认可和信任。
承办的部分经典案例:
陆丰甲子郑**制造毒品案(公安部督办案件,被指控制造冰毒品达4吨),主犯身份经辩护被认定为从犯,判处无期,而所有主犯皆被判处为死刑或死缓;
惠东K粉开山鼻祖何**毒品系列案为被告人欧**(公安部督办案件)提供辩护,经辩护认定为从犯;
深圳宝安光明新区荣建农批市场大火案(死亡16人),一审、上诉发回重审,历时三年,被告人黄**由重大责任事故罪改判为失火罪,刑期实报实销;
张**涉嫌世**园组织卖淫罪,经认定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从而不批准逮捕;
杨**涉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经认定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从而不批准逮捕;
孙**涉嫌挪用资金罪,经认定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从而不批准逮捕;
杨**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经认定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从而不批准逮捕;
陈*兴涉嫌诈骗罪,经认定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从而决定不批准逮捕;
温**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由深圳市某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黄*勇涉嫌盗窃罪(原指控为团伙犯罪,数额巨大),经辩护,由惠州市某区检察院撤回起诉;
黄**涉嫌抢劫案经三次开庭,后由惠州市某区检察院检察院撤回起诉;
张**涉嫌行贿东莞市某公安分局局长,被认定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从而决定不起诉;
倪**涉嫌职务侵占罪,经认定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从而决定不起诉;
李**涉嫌诈骗罪,经认定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从而决定不起诉;
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认定为情节轻微不予起诉;
****另有多起领导职务犯罪案例不一一列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