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顺如,男,南昌县人,先后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现为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监事会主席、南昌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首届仲裁员、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东华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客座教授、南昌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
多次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文献》、《社会工作》、《大江周刊》、《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江西律师》、《南昌审判》等国家级或省级学术刊物发表论文,主持省级课题2个。
担任了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常年法律顾问、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江西昌大瑞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江西广百成医药生物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江西祥橱实业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南昌恒丰园茶业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江西吉凯物资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广州东莞石龙天泓制衣厂常年法律顾问,江西地形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等。主要从事国内外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法、劳动法等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功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