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赵龙,男,毕业于国家法官学院,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刑事辩护、合同贸易、房产建筑、侵权赔偿等,在民商事法律事务领域有较为突出的表现。       近年来,承办了大量的诉讼案件,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房地产纠纷处理中,代理的几起“小产权房”案件,给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的经济损失,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在劳动争议方面,曾代理31名职工与潍坊市奎文区某机械制造厂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2009年的刘某与中国某地质勘查局人事争议案件中,为刘某代理,最终,中国某地质勘查局依法撤销了对刘某的除名决定,恢复其干部身份,并协助办理了干部调动手续。该案是潍坊市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设立后于2009年受理的唯一的一起人事争议案件。      赵龙律师现执业的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聘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自省国资委聘用中介机构担任法律顾问以来,就一直担任省国资委法律顾问。2006年5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筛选确定作为《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起草人,成为第一家为省人大起草法律草案的社会中介机构。2006年7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在本所设立“法律咨询示范岗”。 2008年3月12日,加盟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成为该会会员。 2008年1月14日,被授予“集体二等功”荣誉称号。2010年5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的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我们协助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起草的《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该条例为全国第一部税收保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同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2010年9月,协助山东省侨联成立了“山东省归国华侨联合会法律事务中心”。2010年10月13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会员资格通知书》(中市协会[2010]120号),被接收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并取得为协会会员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根据协会规定,可以为会员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提供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中国网友喜爱的十大法律服务品牌”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被亚洲法律杂志(ALB)评为山东省最强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
擅长领域
  • 损害赔偿
  • 刑事案件
  • 交通事故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赵龙
  • 执业律所: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1*********453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山东-潍坊
  • 地  址:
    潍坊市福寿东街与蓉花路交叉口创业中心大厦10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