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记录
  • 黄新洋
    您好,起诉胜诉几率大不大还需要看具体的材料,清楚具体的案情才能判断呢。我这边不能贸然下结论。但是若其中一位您都不知道名字的,这个可能就无法起诉了,起诉需要明确的被告呢。详情可来电进行咨询。
    2020.05.03
  • 黄新洋
    您好,若是您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您将不能进行以下活动: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020.04.29
  • 黄新洋
    您好,若房子婚前已经登记在您老公名下,您可以与您老公协商如何划分,若是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属于您老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您个人偿还的贷款,也是属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贷款,离婚时您可以要求对方就偿还的房贷以及房屋增值部分给予补偿。《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被6篇案例引用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具体案情还需具体分析,详情可来电进行咨询。
    2020.04.29
  • 黄新洋
    您好,若您与店面之间存在的是劳动关系,是可以索取赔偿的。您与店面即使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也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只要您有证据证明您与店面是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是可以索取赔偿的。但具体案情还需要具体分析,详情您可以来电进行咨询。
    2020.04.29
  • 黄新洋
    您好,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并不存在可以要求出轨一方少分甚至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但一方出轨,可以作为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向法院请求离婚。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即无过错一方可以就对方存在出轨行为的过错事实,请求对方承担一定的损害赔偿。若是夫妻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向第三者赠与房屋,其所花费的钱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夫妻另一方可以主张赠与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行为无效,从而要求第三者返还房屋。具体案件还需具体分析,详情可来电进行咨询。
    2020.04.28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黄新洋
  • 执业律所:
    广西桂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副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501*********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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