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刘志均律师事务所是由广东省司法厅依法批准成立的,创始人刘志均是中山市首位国家一级律师。律师所现有人员100 多人, 聚集了一批高质素法律人才,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事务所以“优质高效、服务至上”为建所宗旨,创办以来,全所律师及工作人员本着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精神,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任和社会各界的一致信赖。
我们是一家承办民商类、刑事、非诉讼类等法律事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系中山市政府招标项目的入册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范围涉及房地产(包括征地拆迁)、金融、知识产权、资产重组、公司事务等诉讼及非诉讼领域,具有为政府单位、大型房地产企业、生产类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能力和经验,尤其擅长办理公司类、建筑工程类、合同类案件,团队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刘志均律师被评为中山市律师协会优秀律师、金牌律师,其他执业律师多次获得律师行业贡献奖、理论成果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