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晓东律师,男,四川都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任兼合伙人),上世纪90年代初期即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2003年在四川都江律师事务所从事执业律师至今。业务以民事法律为主,尤擅长合同、公司、财产、侵权、医疗、劳动等法律领域的法律服务。二十几年来,梅晓东律师从事大量的诉讼、非诉讼代理,担任法律顾问、代理人获得佳评、有优良的口碑和社会声誉,获得当事人、顾问单位好评和信赖。现担任多家单位法律顾问。梅晓东律师执业一贯以高标准、高质量要求自己,一贯以当事人合法利益至上为宗旨,竭尽所能,服务于广大当事人。梅晓东律师承办并胜诉的“李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被评为四川省法院首届“十大精品典型案例”(该“十大精品典型案例”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首届在全川法院系统案例中精选,包括“酒驾入刑”的“孙伟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