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工伤、损害赔偿(人身伤害及交通事故损害),另外,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等方面有研究。执业近十年来,代理了多起案件(刑事犯罪案件70%),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本律师成功办理:

2015年5月,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因李某交通肇事罪向东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2014年12月24日21时30分许,被告人在东营区黄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公交公司南门口处,与同向行驶的李某驾驶的车相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经认定被告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酒精含量检测,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195.2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辩护人为李某提出辩护意见,最终李某获得缓刑

2015年6月,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因许某某盗窃罪向东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2015年11日被告人许某某来到东营市东营区慧园小区超市内,趁超市无人之际盗窃被害人马某某香烟三盒。20153月份的一天,被告人在盛园小区老年活动站东侧一房间内趁被害人邢艳萌不备之机盗窃现金2905元。201579日被告人来到惠园小区便民超市,趁被害人马树宝不备之机盗窃现金300元。2015715日,被告人在东营市东营区青胜小区盗窃被害人李先团现金1000元。辩护人为许某某提出辩护意见,最终张某某获得缓刑。


2015年4月2日,张某某伙同他人涉嫌故意伤害案到东营公安局刑侦大队三中队投案自首。2015年4月23日辩护人为张某某取保候审,2015年9月东营区检察院公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某故意伤害罪向东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辩护人为张某某提出辩护意见,最终张某某获得缓刑。

2015年826日,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因张某某、张某某、单某某、李某某、卞某盗窃罪向东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张某某、张某某、单某某、李某某、卞某在胜利石油管理局东辛采油厂盗取通讯电缆,后销赃至朱某某处经鉴定被盗涉案价值4830元,101日被告人张某某、张某某、单某某、李某某、卞在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南社区盗取通讯电缆,经鉴定被盗涉案价值25263元,107日被告人张某某、张某某、单某某、李某某、卞某某在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南社区盗取通讯电缆,后销赃至朱孔伟处经鉴定被盗涉案价值14340元,1019日,被告人张某某、张某某、单某某、李某某、卞某某在胜利石油管理局胜采作业大队盗取通讯电缆后销赃至朱某某,经鉴定被盗涉案价值8400元。辩护人为本案李某某提出辩护意见,最终张某某获得二年有期徒刑。


2016年6月,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因邢某某抢劫罪向东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2015年10月2日晚,经事先预谋,由孔某某使用QQ聊天工具将被害人秦某某约出见面,然后孔某某轿车载着秦某某接上事先在路旁等候的邢某某。被告人邢某某上车后伙同孔某某威胁恐吓秦某某,抢得秦某某手机三部,并威胁秦某某向朋友索要财物未果。当车辆行驶至黄河路与东三路路口时,被害人秦某某跳车呼救被巡逻警车上的民警解救。经鉴定被抢手机价值共计2083元。


2015年12月,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吕某某寻衅滋事罪向东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2015年10月份在被告人吕某某于东营区金山网吧附近,伙同马某某向被害人杨某某、王某某索要现金150元。随后又拦下刘某某、韩某某、王某某、张某某四人索要现金200元。2015元10月24日吕某某伙同马某某将被害人马某、养某某张某某拦住后以语言威胁手段向三人索要现金140元。辩护人为吕某某提出辩护意见,最终吕某某获得八个月有期徒刑。

 


2017年38日至2017331日,2017年8月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因刘某某盗窃罪东营区人民法院指控被告人刘某某先后在东营区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商河路淘宝店、商河路鲜花店、蓝海国际酒店盗窃多次,经鉴定被盗窃的物品价值17923元。辩护人为刘某某提出辩护意见,最终刘某某获得缓刑。


2017年4月东营区检察院公诉机关因张某某盗窃罪向东营区人民法院指控被告人张某某先后在1、胜园街道办事处祥云小区停车场,将被害人刘某某停放的吊车上的两块铁板盗走2、被告人在海阳砂石料店将被害人宋某某停放在店门口的电动三轮车盗走;3、被告人在牛庄镇东营农商银行将被害人张建山停在门口的电动二轮车盗走。4、被告人在牛庄镇商业街小不点超市,将被害人隋某某停在门口的电动三轮车及车上的吊扇盗走。辩护人为张某某提出辩护意见,最终张某某获得缓刑。


2017年931930分许,被告人刘某某在东营区南一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滨州路左转弯时,与沿南一路由东向西行驶的苏某某驾驶的无牌二轮车相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被告人刘学成驾车逃逸被告人刘学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现刘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东营区检察院向东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辩护人为刘某某提出辩护意见,最终刘某某获得缓刑。


          2018年1月,东营区检察院公诉机关向东营区人民法院指控被告人李某2018525日其与张某某、张某、郭某某在张某某的带领下将东营区北二路荟萃小区暖气管线等设施用切割机的方式将管线切割,将管线及阀门销赃至东营区西营村高某某处,辩护人为李某提出辩护意见,最终李某获得缓刑。

擅长领域
  • 婚姻家庭
  • 劳动纠纷
  • 建筑工程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古金昌
  • 执业律所:
    山东曦宁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5*********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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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
    山东
  • 地  址:
    山东省东营市黄河路与庐山路交叉口万通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