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务所合伙人,交通事故专业律师,户籍地邵阳;
2、熟悉湖南省范围内交警、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法院等国家机关的办案流程和规则;
3、同人保、平安等大型保险机构保持密切的业务往来,利用诉前调解政策结案,减轻伤者的时间、经济成本;
4、系统的掌握临床医学知识,能预测和精准判断伤者的伤残等级、误工期和护理期等;
5、带领的交通事故团队办案经验丰富,具备专业力、亲和力、服务力以及协调组织力等综合业务能力,“调解为主、诉讼为辅,诉调结合”的办案风格获得了国家机关、保险公司、伤者的一致认可;
6、树立和完善当事人“支付律师费物有所值”的消费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