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朱靖,男,现为广东恒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法学专业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律师执业证号码:14453198911872167 朱靖律师执业以来,承办了大量经济、民事、刑事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办案作风认真、严谨、诚实、熟练,律师工作经验丰富,具有极强的思辩能力和表达能力。擅长办理金融、房地产、合同、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等民商事案件,各类刑事案件,以及非诉讼法律事务。长期应聘担任金融、工业、商业、教育、医疗、建筑、交通、房地产等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民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先后办理过涉及国有股权涉外转让、重大建筑工程、产品质量责任、重大侵权损害赔偿、商标广告及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重大案件,以及影响较大的重大刑事案件,承办过工程招投标、公司组建、企业破产、企业出租、承包、股份制改造、清收不良资产等非诉讼业务,业务遍及社会各阶层和各行各业,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罗定电台、报社等媒体合作,义务开办“律师信箱”、“律师说法”等栏目,进行法制宣传。积极参与法律援助,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2010年被广东省律师协会授予“广东省律师协会成立三十周年‘全省律师行业维稳工作杰出贡献奖\’”荣誉称号。 专业职务:广东恒晟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云浮市律师协会理事 社会公职:罗定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罗定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法律与生活》杂志公民律师团成员 详情请登陆网站: www.gdzjlawyer.com 朱靖律师主要业绩 ■为广东某市投资有限公司等与中国水产广州某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代理诉讼(标的约700万元),获判免除该公司三股东之连带清偿责任; ■为广东某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香港某药业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代理诉讼(标的约1000万元),减少损失近1000万元; ■为中国工商银行某市分行与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代理诉讼(标的约3000万元),获判免除担保责任; ■为广东某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与广西某市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代理诉讼(标的约1000万元),挽回损失近700多万元; ■为广东某市化肥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与广东某市仙境茶叶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代理诉讼(标的约100万元),获判无责任; ■为广东某市电视台与郭某某等46人广告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代理诉讼,获判无责任; ■为欧某某与某市供电局触电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代理诉讼,成功索赔相应损失; ■为某镇人民政府与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代理诉讼(标的约40万元),减少损失近30万元; ■为黄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辩护,法院采纳辩护人提出的意见,被告依法获轻判有期徒刑八年; ■为岑某某故意杀人致人死亡一案辩护,法院采纳辩护人提出的意见,被告依法获轻判有期徒刑五年; ■为彭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该案影响较大,省、市报刊曾作大篇幅报道)辩护,法院采纳辩护人提出的意见,被告依法获轻判无期徒刑; ■为钟某某贪污一案辩护,法院采纳辩护人提出的意见,被告依法获轻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为刘某某受贿一案辩护,法院采纳辩护人提出的意见,被告依法获轻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参与全球产销最大的纳米碳酸钙企业广东嘉维化工(罗定)生产基地项目的合同谈判和合同起草,涉及总投资2.9亿元人民币; ■参与中国内地首个铁路产权转让项目的谈判和相关合同的草拟、签订,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服务,涉及金额10多亿人民币; ■为全球500强企业之一的美国艾默生电器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为罗定市某香料厂特大爆炸火灾案的数名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擅长领域
  • 证券投资
  • 合同纠纷
  • 房产纠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朱靖
  • 执业律所:
    广东恒晟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5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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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
    广东-云浮
  • 地  址:
    广东省罗定市人民北路69号司法大厦首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