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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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金额多大,对方公司在哪里2018.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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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法律上不需要的。20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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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得分具体情况的,是不是只是离婚,还是涉及分割财产和抚养权问题。2018.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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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岁孩子还是有意识的,第一还是看你们谁的条件好点。抚养权采取有利原则。20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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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有没有离婚的意愿么,这个报警也没用的。2018.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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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有证据效力,还是重新弄一份正式的吧201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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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对女职工生育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的规定与本条第二款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女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假期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被2篇案例引用 收藏 女职工按照规定休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的,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或者欠缴生育保险费,造成女职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省及所在统筹地区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向女职工支付费用;其中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前款所称女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按照女职工应得的全部劳动报酬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女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计算。女职工享受假期前在用人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照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2018.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