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勇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系,后进修于中共中央党校。1992年取得全国律师资格证书,并在深圳从事2年的律师工作。1995年参加司法系统公务员考试成绩优异,并选调进入人民法院工作。随后20年分别在经济庭、民事庭和行政庭等业务庭室从事法官审判工作,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和优秀法官等称号,所判案件无一错案,离任前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颁发了一级法官证书。2015年恢复律师执业后,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娴熟的法律技巧,办理了多起有影响的婚姻家事、民商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其踏实稳健,不畏权贵和严谨负责的工作作风深得当事人的好评。
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
1985-1989年,湘潭大学,学习法律系课程;
后进修于中央党校(在职)。
1992年,取得全国律师资格。
1992-1993年,攸县法律顾问处,专职律师。
1994-1995年,深圳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1995-2015年,攸县人民法院,审判员,一级法官。
2015-2017年,湖南湘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能力和特长:
能协助企业领导人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能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能参与企业对外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参加合同评审并提出法律意见;能参加企业的合并、分立、投资、租赁、资产转让、招投标及改制等涉及企业权益的重要经济活动,并处理有关法律事务;能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企业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能开展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