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成东律师,浙江道佳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高级(管理)合伙人,律所执行主任,道佳非诉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
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 工商管理学硕士。
从业十五年,承办过各类法律业务近千件;
曾办理过最高法的死刑复核案件,对承办的多个刑事案件形成有效辩护,数个案件的当事人被作为不起诉处理或终审改判无罪等结果。
执业期间办理过的非诉案件包括若干破产清算案件、资产收购等,因给当事人节约了可观的费用或减少了巨额经济损失,均受到了各方当事人的正面评价,并曾担任和正担任多家公司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现任杭州市律协互联网金融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协医药健康委员会委员。
执业理念,用心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与纠纷各方当事人构建更加和谐的纠纷解决途径,力争实现律师的社会价值与人文价值的黄金结合点。
部分经办案例
刑事案件:
2009年担任邢某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一案辩护人,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2012担任刘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的最高院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人,案件发回重审。
2016年担任邱某某涉嫌伪证罪一案辩护人,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2017担任金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一审、二审辩护人,终审改判无罪。
民商案件:
2014担任原告朱某与被告杭州JY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合同(购买价值200多万的法拉利加利福尼亚)纠纷案的原告代理人,胜诉。
2019年担任赵某诉被告孟某及饿了么平台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的被告孟某代理人,推翻了交警队对于此案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驳回原告诉请,维护了被告的正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