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张永辉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已取得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证。执业五年以来一直致力于处理刑事辩护案件,尤其擅长经济类型、互联网新型犯罪的辩护。张永辉律师依托于锦天城南昌分所的平台优势,在刑事辩护领域为成功为当事人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部分承办案件如下:

1、【江西涉黑设恶要案】丰城市徐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人死亡,江西扫黑除恶第一案)、南昌市新建区熊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村霸)、吉安市刘某等人恶势力集团案(吉安高铁工地阻工)。

2、【盗窃案不起诉】胡某、章某、刘某三人运走路边集装箱自己使用,以涉嫌盗窃罪被移送到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经辩护,胡某三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免除牢狱之灾。

3、【盗窃案不起诉】曹某等人涉嫌越界采矿,经多次与检察院沟通,最终取得相对不起诉决定。

4、【盗窃案单处罚金】张某盗窃手机一案,经辩护,在审查批捕阶段未批捕,最终西湖区人民法院对张某单处罚金,免除牢狱之灾。

5、【寻衅滋事案免予刑事处罚】丰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陈某、刘某两人参与14起寻衅滋事行为,经辩护,丰城市人民法院采纳部分无罪辩护意见,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刑事判决,还陈某以自由。

6、【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获缓刑】左某在明知是他人在赣江盗采砂石而收购,属情节严重。经辩护,新建区人民法院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判处左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7、【非法经营数额100多万取保候审】傅某等人在没有烟草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烟草,涉嫌非法经营,经营数额达100多万元,经辩护,公安局对傅某等人作出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8、【职务侵占案轻判】刘某侵占公司资金,被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辩护,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宣判时在看守所已羁押一年),实现不下放监狱改造的目的

9、【多次贩卖毒品获轻判】聂某与他人一起多次贩卖毒品,经辩护,新建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擅长领域
  • 刑事案件
  • 医疗纠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永辉
  • 执业律所:
    上海市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360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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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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