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记录
  • 舒蓉月
    您好,老人可以立遗嘱继承,一份遗嘱要合法有效,必须具备合格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如下五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我们在这里重点讨论一下实质要件。第一点遗嘱人须有遗嘱行为能力。遗嘱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会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中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第二点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做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注意:而非整个遗嘱都无效。)。第三点遗嘱不得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如果剥夺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产生法律效力。遗嘱人如果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注意这个时候遗嘱原则上也是有效的,原则上只是做了法律的强行性限制)。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第四点,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做出处理与安排。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也就是说非属于他个人的合法的财产),遗嘱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注意是该部分无效,而非整个遗嘱无效)。第五点,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根据法律的强行性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由于您的情况比较复杂,而我对您的详情了解不足,可能暂时无法做出全面的回答,建议您最好是向律师当面咨询,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2020.03.24
  • 舒蓉月
    您好,房产的还贷是由谁负责呢?名字写的是谁的?一般来说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需要结合前面两个问题来解答。由于您的情况比较复杂,而我对您的详情了解不足,可能暂时无法做出全面的回答,建议您最好是向律师当面咨询,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2020.03.24
  • 舒蓉月
    您好,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外情的程度达到同居、重婚的属于法定离婚情形,如果有此类情形,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提起诉讼,法院会有较大可能支持离婚的诉求,并且可能支持您要求对方承担过错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婚外情程度只是偶尔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或者网络聊天,则属于道德调节的范畴,需要您通过沟通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在离婚纠纷中,子女的抚养问题往往是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人民法院判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孩子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处理,综合考虑孩子的性别与年龄、以往的生活环境、父母的抚养意愿、抚养条件、抚养能力等因素。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时候,主要是根据子女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子女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子女的意愿及态度、对子女的教养计划、与子女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子女抚养权的依据。例如:子女长期主要由一方携带抚养时,该方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双方条件相当时,一方是否具有协助抚养人可能成为法院判决时的考虑因素;子女长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方生活一般作为法院判决时的参考因素;一方没有生育能力成为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时的考虑因素的可能性低;存在仅一方拥有住房这一情形时可能有利于一方获得子女抚养权;一方出轨对其是否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影响并不大。由于您的情况比较复杂,而我对您的详情了解不足,可能暂时无法做出全面的回答,建议您最好是向律师当面咨询,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2020.03.24
  • 舒蓉月
    你好,涉嫌诽谤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019.10.10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舒蓉月
  • 执业律所:
    湖南仁本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30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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