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志雄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1610888343),中共党员,法学学士,深圳市龙岗区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法务服务工作室服务律师,曾为亚太社工大会举办提供全面法律服务,为全区社会组织提供免费咨询服务,深度参与民政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合规性审查,在企事业单位、政府行政执法、劳资纠纷、合同类案件中有着丰富的诉讼经验,长期从事民商事诉讼业务,执业期间处理了数百起合同纠纷案件,为客户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擅长企事业单位风险防范。
主要专业方向:民事诉讼、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主要服务单位:深圳市龙岗区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深圳市龙岗区妇女联合会、深圳市平湖街道华南城综治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工作站、禾花社区工作站、深圳市辅城坳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金鹏物流园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金鹏热熔胶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市旮旯云商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德银春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市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深圳市上下求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中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