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刘恒律师,男,生于1971年2月,汉族,湖南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和MBA(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北京天平律师事务所。 1994年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律师资格证书号码:189571020557,于1995年正式执业,律师执业证号码:14310199610954066。至今已经从业16年。执业前在国有大型企业从事法务工作。 执业开始至2000年前,主要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期间独立承办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该类案件一般为重大、可能判处死刑的刑事案件。因此,对于刑事案件的办理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从此奠定了自己的业务专长。与此同时,担任多家企业和国家机关的法律顾问,参与了大量企业改制、破产、股权转让、并购等法律事务。从而形成了“诉讼以刑事案件为主、非诉以企业业务为主”的执业风格。 2000年至今,办理过多起在当地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要案,在全国各地做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刘恒律师非常热爱律师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品行端正,执业规范,口碑良好,办理各类案件上千件,得到了当事人及其亲戚朋友的一致好评,从未受到过任何投诉,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刘恒律师系律师代表大会数届代表、律协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工会维权律师团成员。参加过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举办的中国和加拿大律师协会刑事司法改革及辩护技能培训班。 2000年以后办理的具有重大影响的最典型刑事案件例举: 一、2002年承办的当年全国最大的毒品案件 该案涉案毒品—--制造、运输、贩卖冰毒近三吨,实际首犯陈某从第一被告降为第五号被告,300克冰毒即可以判处死刑,而其涉案毒品是该数额的近万倍,最终16个被告判了9个死刑立即执行,陈某才获死缓。 二、2004年办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重大团伙案 该案涉及十多个罪名,数十名被告,辩护当事人是该案的保护伞—--某市公安局副局长。该案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影响恶劣、民愤极大。该副局长被判缓刑。 三、2005年某市环保局集体受贿窝案 该局领导班子七人,除一人抽调参加农村工作组外,全部成为被告。涉案金额巨大,当事人李某是副局长,检察院工作人员从其家中搜出94万元不义之财。后其只获刑4年。 四、2005年国企工作人员渎职案 高某系某大型卷烟集团财务总监,由于失职造成国有企业损失数千万元,性质恶劣。因为证据问题,被免于刑事处罚,保住了工作。 五、2006年东北人贩卖毒品案 东北人李某被警察当场从其身上搜出90多克海络因毒品,最终因证据不足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不久又因贩毒被捕。 保性命的案例太多,不再一一列举。 典型民事案件例举: 2007年民事再审全部翻盘案 2005年,某市粮食局一下属粮站因为拖欠工程款一案已经进入执行程序,各项损失近两百万。通过申请再审,经过再审一审和二审,最后判决对方多收取了粮站10多万元。 企业业务列举: 参加西安某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打包上市。(正在进行) 因为专一,所以专业。 刘恒律师致力于承办全国范围内的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包括死刑复核案件)和公司各类业务。
擅长领域
  • 刑事案件
  • 证券投资
  • 公司企业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刘恒
  • 执业律所:
    北京天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31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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