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王军律师毕业于211工程院校江南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安徽省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安徽国梦律师事务所,曾多次代理全省乃至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接受《法制晚报》、《安徽经视第一时间》等媒体的采访,受邀在蚌埠广播电视台做法制宣传节目。王军律师具有多年的企事业、政府机关工作经历,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渊博的法律知识,熟练的律师事务经验。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思维敏捷,办事干练,在诉讼中旁征博引,巧辩精驳。执业以来已成功办结一批走私、受贿、贪污、侵占、挪用等经济犯罪案件和故意杀人、贩卖毒品、爆炸、放火等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相当数量案件被人民法院判处缓刑、减轻处罚或者从轻处罚。民事诉讼擅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纠纷、劳资纠纷、合同纠纷、保险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领域。

我们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衷人之事,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法律权益,是我们的最高目标和实现职业价值唯一的评价标准!

近期办理的部分案件:

1、胡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案。从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我们通过走解,仔细研读卷宗材料,就该案发生的起因、经过和造成的结果反复和办案人员沟通,交换意见,最终法院采纳我们的辩护意见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

2、王某诈骗案,二审最后法院采纳我们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犯赌博罪,由一审法院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改判被告人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3、鹿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鹿某醉酒驾驶摩托三轮车刮蹭受害人,受害人以鹿某醉酒驾驶为由索要15万元赔偿,后鹿某被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因受害人索要未得逞,在医院挂床产生一笔费用,最后起诉至法院索赔近十万元,一审法院也支持了八万多,鹿某找到我们以后,我们认真研究涉案证据材料,发现很多证据有问题,通过和二审法院反复沟通,最后该案发回重审,重审期间受害人向法院申请撤诉。

4、张某产品责任纠纷,张某系农业合作社社员,因买到质量不合格化肥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最后法院判决对方赔偿张某各项经济损失近十万元。

5、杜某贩卖毒品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半,二审法院支持我们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构成运输毒品罪,改判有期徒刑四年。

6、李某系城建局副局长。在城市拆迁过程中收受贿赂、滥用职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二审改判五年有期徒刑。

7、英某受雇某环卫所,在工作的过程中不慎摔伤,环卫所支付部分治疗费用以后不再过问。当事人找到我们以后了解单位并未和英某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也是现金发放。委托我们以后,通过我们调查取证,首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经过工伤认定以及后来的劳动能力鉴定,最后迫使某环卫所赔偿应某共计15万余元。

8、王某商品房买卖纠纷,在房价上涨以及王某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借助法律与媒体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避免后续的诉累。

9、杨某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在我们准备充足的证据的情况下起诉到法院,在法院的调解下,保险公司及驾驶员共计赔偿我当事人共计近18万元。

10、王某等聚众斗殴案,法院最终没有追究王某等人的刑事责任。

11、吴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几年前因吴某外出务工口头将其承包的土地交由同一村集体组织成员路某耕种,后吴某返乡欲要回路某代耕的其土地,但多次协商未果,吴某委托我们代理起诉对方返还代耕的土地,法院依法支持了我们的诉讼主张。

12、王某生命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王某系未成年学生,年仅八岁读小学三年级,在老师组织的体育课上,因两个小朋友争夺篮球对方摔伤,对方家长不愿意赔偿,学校也认为是我方小朋友在捡球的过程中碰到对方,学校也不愿意赔偿,后多方小朋友家属其我方同学及监护人,我们接受委托后迅速追加学校为本案的两一被告,最后在法院的解释及调解下,学校最终承担了百分之七十的责任。

 



擅长领域
  • 公司企业
  • 婚姻家庭
  • 损害赔偿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军
  • 执业律所:
    安徽国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403*********686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安徽-蚌埠
  • 地  址:
    蚌埠市东海大道凤凰国际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