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记录
-
考虑以情势变更提出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提回培训费用。因为对方也没有实质付出什么劳动,不可能一分钱都不退的。2017.02.27
-
可以,把意思约定清楚就行。2017.02.21
-
辞职以后重新入职,劳动关系中断,重新建立劳动关系,工作年限不能连续计算。2017.02.09
-
如果已经解除劳动关系,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工作年限不可以合并计算。2017.02.09
-
合同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至于对方是否会卷款跑路,这个是无法预测的。按照你说的操作模式,是具有一定的风险,但如果能保证你的使用权,房子还在,你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使用。但将来能否顺利拿回这笔钱无法确定。2017.01.26
-
按照目前的规定,户籍迁出了也就丧失了村集体成员资格,你们不能再承包村里集体土地。村里可以收回再重新发包。2017.01.26
-
如果没有限制不让考,已经吊销的就重新考2017.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