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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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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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谢谢,等年后上班详谈,请问贵公司地址、节后上班时间详谈
    2012-01-15 11:42
  • 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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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你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 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 四、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 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也适用《通知》的有关规定。其 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 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 购房原价确定。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 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 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我符合这规定呀.为什么要人过户算起呢?我这几年中没交易过.合法继承的呀.
    2011-08-21 21:57
  • 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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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谢谢你的解答 真的非常感谢!
    2011-05-10 10:11
  • 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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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这个回复对我很有帮助
    2014-06-03 13:29
  • 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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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谢谢律师的解答
    2011-09-11 19:35
  • 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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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马律师谢谢您的解答。
    2011-08-08 21:19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马晓亮
  • 执业律所: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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