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宇律师,男,生于1978年12月12日,汉族,中国民主同盟盟员。2000年通过国家律师考试,200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经济法专业毕业,郑州大学法律本科;工作单位:河南省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南十佳律师事务所),河南省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河南省律师协会行政业务委员会委员。执业证号:14101200510378431,专业方向:征收拆迁、合同、房地产、行政诉讼。
亲办案例:
1、高学英诉滑县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土地确权纠纷案——土地争议近十年,法院判决撤销滑县政府土地确权决定及省政府复议决定;
2、朱福喜诉中牟县人民政府强拆违法纠纷一案——政府强拆房屋事后谎称是违建,法院判决强拆违法;
3、王庆国诉二七区人民政府强拆及行政赔偿纠纷一案(二审)——一审法院判决不予赔偿,省院撤销,重审补偿近700平方米房屋;
4、史国旗诉中牟县人民政府征收决定纠纷案二审行政判决——媒体报道“拆迁不立案”,最终补偿决定撤销,征收决定确认违法;
5、何某艳等诉增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案——广州第一例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案,附带民事赔偿后,工伤另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