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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咨询问答

孩子的抚养权该归谁 2014-09-03提问者:匿名用户

按照你的表述,目前孩子的抚养权依法依约属于南方,因为离婚协议约定得非常清楚。女方想要取得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可能,第一、男女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重新达成协议,协议约定抚养权归女方,最好是落实书面的;第二、男方对孩子存在虐待、犯罪行为或者其他严重侵犯孩子权益的行为,女方找到证据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如果孩子已经10周岁以上了,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孩子愿意跟谁生活应该着重考虑。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如需进一步的法律服务,请联系我。

安徽宿州超速百分之20扣几分 2014-09-03提问者:匿名用户

根据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之附件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二条第五项之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般情况下,你可能驾驶的是其他机动车,你所涉及的情形恰恰符合此规定,超速20%,而本条的记分分值均为一次6分。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房屋到期还有一个月,房客不再续租,房东张 2014-09-02提问者:匿名用户

如果房客已经明确表示不再续租,作为房东,你当然有权利另寻租客。有人看房准备签合同,仅仅是准备,就算真的签订了合同,原房客也无权阻止,只要新房客在原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没有实际使用房屋,更何况新合同的租赁期间肯定在原租赁期限之后,属于接续,届时原房客已经不再是房客,更没有权利干扰你房屋的出租。不过,如果原房客租下的是整间房屋,即便有半间没有利用,你现在也不可以让新房客进入使用,毕竟,现任房客的租赁期限还没有终止,现在整间房屋的使用权依然归属房客。

房屋到期还有一个月,房客不再续租,房东有 2014-09-02提问者:匿名用户

房客已经明确表示不再续租还是你认为他快到期了都没有来续租才认为他不会续租?之前租赁了多久?如果之前期限较短,则可以不必等到租期届满你就可以张贴招租广告,如果租期较长,建议你直接找到房客表明意图,看看他如何答复再做决定,毕竟,租住时间久了往往再更换住处所花费代价较大,房客一般不轻易变更租住地点。希望我的答复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人应单位要求去外地进修一年,但单位要签 2014-09-02提问者:匿名用户

目前尚不得知原单位送你去进修所支付的总培训费用,但有一点儿可以肯定,对于涉及服务期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如果违反了约定,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所支付的培训费用。而且用人单位所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比如你的例子,你进修一年,服务期应该从2008年计算,则2011年9月你离开,相当于整个服务期完成了四年,即一半的时长,还剩下四年。你离开后仅需要向原单位支付总培训费用一半的违约金。至于进修期间单位支付的工资奖金以及五金并不属于服务期内的相关费用,而且,进修期间你仍然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因此,单位发你工资奖金以及购买五金属于单位的义务,这些金钱不需要你来赔偿。你可以先与原单位协商,表明以上观点,单位如果实在不同意,你可以向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如果仲裁裁决你还不能接受,接着可以提起诉讼,依法主张你的权利,要求转出你的档案。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有进一步需要的话可以联系我,谢谢!

我和我对象是去年12月份结的婚 今年1月 2014-09-01提问者:匿名用户

根据你的叙述尚不清楚你们是否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如果登记了,你不应该赔偿他这个钱,反过来,他应该赔偿你一定的金钱。因为既然双方登记结婚,互相就负有夫妻义务,这其中就包括过正常的性生活,而你丈夫居然练什么童子功,这个理由实在不能够免除其配合过性生活的义务,更何况婚前相处阶段其并未透露给你这个情况,属于刻意隐瞒。你们登记后,他家里给的钱(应该是彩礼)都用来购置你们两口子过日子用的物品,这个钱相当于赠与你们两口子了,不应该再要回。相反,男方没有尽到一个做丈夫的责任,应当对你进行补偿。如果你们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则属于同居关系,2013年12月份举行婚礼,今年1月份分居,但你们毕竟还是同居过,属于存在共同生活,同样不需要你返还彩礼。而彩礼钱所买的东西属于他父母赠与给你们两口子的,由你们来分割。

关于婚外恋,法律有对一方规定有补偿吗 2014-08-31提问者:匿名用户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有如下规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即有配偶者的配偶)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因此,婚外恋需要看发展至何种程度,如果仅仅是平时私下约会碰面或者互发短信、网上聊天,除此并没有出格行为,则还达不到法律所规定的事由,必须是同居才可以作为法定的赔偿事由。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夫妻因家庭矛盾男方多次出手打女方,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有主动权吗? 2014-09-01提问者:匿名用户

不知女方在被打时或者之后是否及时报警,是否及时到医院就诊,是否有他人看到;如果报警了,会有报警记录,如果就医了,一般会有伤情诊断证明,如果有人看到,会有证人证言,所有这些证据,都足以支持女方的起诉,男方的行为属于对女方实施了家庭暴力,属于法定的经法院调解无效后准予离婚的事由之一,而且女方同时享有要求男方对其进行损害赔偿的权利。总之,女方起诉离婚享有主动权,关键在于男方实施家暴的证据收集是否到位。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知识产权被投诉 通用名可以申请为商标吗 2014-09-01提问者:匿名用户

通用名称一般不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但可以作为商标“使用”;一旦注册,即享有商标专用权。),除非该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才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如果他人已经成功将“软玻璃”申请为注册商标并取得商标专用权,你如果认为不应该被注册,你可以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但你要有证据证明该通用名称并不具有显著特征或者不便于识别。)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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