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欧向晖,男,浙江天韵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杭州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刑事速裁程序试点杭州市西湖区志愿者。2006年取得司法考试资格证书,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自2009年以来,主攻刑事辩护,十余年来,办理五百余件刑事案件,多数案件的辩护意见获得司法机关采纳,得到委托人的认可,其中多起涉及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经全力辩护,被告人获得从轻判决,免除死刑;数十人经精心辩护获得缓刑,多人因得到有力辩护,辩护意见被司法机关采纳获得从轻判决或在侦查期间被撤销案件。

      部分经典成功案例如下:特别声明:所列成功案例,均系欧向晖律师执业以来亲自办理的真实案件,有生效的判决书为证。因案件涉及当事人隐私,在列举时均隐去当事人真实姓名。

    一、取保候审成功案例。(因取保候审成功的案例太多,仅列举近一年取保候审的案件。)

    1、2019年9月27日,涉嫌非法经营的王某峰被桐乡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2、2019年8月5日,涉嫌敲诈勒索的龚某锋被杭州市公安局信息经济分局取保候审(此案由中央政法委督办的网络敲诈勒索的案件,影响巨大,案件定性有很大争议)。

    3、2019年6月24日,涉嫌诈骗100万的韩某被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取保候审。

    4、2019年5月23日,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欧某萍被杭州市分安局西湖区分局取保候审。(此案即杭州较有影响的“绿洲花园保安被刺伤案”,个别业主在网上散布不实言论,对嫌疑人十分不利,辩护人顶住压力,成功取保候审)

    5、2019年4月4日,涉嫌诈骗案的邹某某被宁海县桃园派出所取保候审。

    6、2019年4月26日,涉嫌寻衅滋事罪的闫某被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区分局取保候审。

    7、2019年4月16日,涉嫌诈骗的颜某瑜被平阳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8、2019年2月16日,涉嫌诈骗金额60余万元的杨某被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取保候审。

    9、2019年1月29日,涉嫌诈骗的马某永被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取保候审。

    二、缓刑类成功案例

    (1)经辩护,徐某因赌博罪被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经辩护,黄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3)经辩护,蒋某某因故意伤害罪(重伤)被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4)经辩护,周某因故意伤害罪(重伤)被嘉兴市桐乡市人民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5)经辩护,赵某某因聚众斗殴罪被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6)经辩护,张某某因故意伤害罪(重伤)被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7)经辩护,沈某某因盗窃罪被杭州市铁路运输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8)经辩护,仇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9)经辩护,成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从轻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三、撤销案件成功案例

    1、2018年,魏某寻衅滋事案被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撤销案件。

    2、2018年10月,李某寻衅滋事案被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区分局撤销案件。

    3、2019年,熊某诈骗案被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区分局撤销案件。

    4、2018年12月,章某泽强制猥亵案被杭州市分安局余杭区分局撤销案件。

    四、公诉机关不起诉或撤回起诉成功案例

    1、沈某因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杭州市桐庐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逮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辩护人介入后,提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涉案物品货值没有达到销售伪劣产品(未遂)罪的立案标准等辩护意见,应当对沈某不起诉。检察机关采纳辩护人意见,对沈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2、周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湖南省某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辩护人提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意见,促使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周某,最终人民检察院对周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3、黎某罪故意伤害罪被湖南某县刑事拘留,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辩护人介入后,认为此案不构成故意伤害犯罪,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公安机关没有采纳撤销案件的辩护意见,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对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4、陈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刑事拘留,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辩护人提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即使在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后仍未达到起诉的证据标准,公诉机关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公诉机关在充分听取辩护人意见后,对陈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5、章某泽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刑事拘留,辩护人会见章某泽后,认为本案无论从章某泽的主观故意还客观行为来看,均不构成强制猥亵犯罪,侦查机关应当撤销案件,无罪释放章某。侦查机关认真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后,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决定,章某泽重获自由。

五、从轻判处刑罚有效辩护成功案例。

(10)经辩护,黄某某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十六项罪被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数罪并罚从轻判处死刑,缓期二年。(黄某某在本案中系二号头目,本案涉案人数五十四名,一审有二人被判处死刑,二人被判无期徒刑);

(11)经辩护,罗某某因犯抢劫罪,被宁波市慈溪市人民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12)经辩护,洪某某因犯盗窃罪,指控的犯罪数额减少三万余元,犯罪次数从二十四起降到十六起,减少八起,较后被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

(13)沈某某涉嫌贩卖毒品(冰毒)一千余克,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经辩护,较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其中五百克贩卖毒品事实证据不足,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14)郑某涉嫌贩卖毒品(冰毒)八十余克,有可能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经辩护,杭州市富阳市人民法院认定检察院的指控证据不足,只认定贩卖毒品数量七点八三克,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15)马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经辩护,人民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六、二审上诉改判案件。

1、崔某因涉嫌抢劫罪,一审被杭州市临安区(当时是临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经辩护人努力争取,二审改变一审抢劫罪为盗窃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2、陈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一审期间,辩护人提其虽然犯有严重杀人罪,但罪不至死,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经上诉,将其死刑改为死缓。

3、周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一审被东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上诉后,经辩护人精心辩护,将有期徒刑改判为三年。(更多成功案例详细情况,请看本网站“经典案例”部分)

擅长领域
  • 刑事案件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欧向晖
  • 执业律所:
    浙江天韵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1*********704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杭州市江干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国际28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