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春,湖北百龙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998至2009年毕业分配至襄阳市交通局寺湾收费站工作,2009年至2011年在襄阳中级人民法院二汽法庭工作,历任书记员、人民陪审员,协助法官并独立办理了大量民事、经济案件。2011年起任湖北百龙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本人有着十几年的工作实践经验,后又通过对法律知识不断地学习以及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历练再加上在法院实际工作的煅练,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在执业过程中本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本人在执业过程现已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有影响的民事、经济及刑事辩护案件,如襄阳市第一起宾利车损坏赔偿案、50多岁农妇涉嫌信用卡诈骗案等。现本人已是多家行政单位和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并被聘为襄阳交通事故调解事故中心调解员。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和认可。联系电话:0710—3555500(办)手 机:15997316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