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云南东方神律师事务所

简介及业务特长

  介:

云南东方神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八五年,是一个业务发展极快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他顶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在发展的风雨中拼搏,在改革的浪潮中开拓,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一步一个脚印地迎来了今天的辉煌。现有专职注册律师10名,辅助人员4名,管理人员2名,全部专职律师、辅助人员和管理人员均为大专以上文化,拥有办公场地310平方米,拥有档案室、图书资料室,配有轿车、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在律师思想政治建设和执业纪律方面,曾受到过国家司法部、云南省司法厅、昭通地区行政公署的表彰。在办案质量上,赢得了“妇女的第二娘家”、“企业的后盾”、“挽回财产损失,维护法律尊严”、“坚持正义”、“求实之师”等广泛的社会殊誉。获得了云南省司法厅“管理达标先进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事务所”、国家司法部“从业清廉先进集体”等荣誉。云南东方神律师事务所是一个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业务实力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律师事务所。

建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实现管理规范化。云南东方神律师事务所在人员不断增多的情况下,加强了对组织机构的建立健全,设立了办公室,负责从事所内的上传下达,有关信息的传递,有关材料的整理归类档案和图书资料工作的管理,做到了有条不紊地进行;设立了财会室,负责事务所的各种业务工作的收支,做到了统一收案、统一收费;设立业务机构,律师业务工作场所是律师开展业务的象征。律师事务所设立了主任办公室、律师办公室(刑、民、行、非四个办公室)、接待室、青少年维权办公室,作为律师开展业务的直接场所。于20053月在昆明市设立分所。东方神律师事务所机构健全、管理严谨,形成了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

业务特长:

1、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经营者、社会团体、家庭及公民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2 接受民事、经济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 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参加诉讼;

 4 接受自诉案的自诉人、公诉案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5 接受非诉讼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清债活动等;

 6 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拟写各类民事、经济商贸合同、法律意见书、分单、遗嘱、声明、启事等法律事物文书;

 7 接受委托,担任行政诉讼案(包括:治安行政、专利、商标、版权、劳动争议、税务、工商、银行、环保、土地、交通、商检、海关、保险等等)的代 理人,参加诉讼或仲裁;

 8 接受委托,担任民事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以及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代理人提供法律服务;

 9、接受委托,代理商业贸易、信托投资、知识产权、证券、金融、税务、 保险、房地产等民事经济活动中的法律事务;

 10、接受委托代理申请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

 11、接受委托,进行专向调查、取证;

12、办理经济贸易合同履行信用担保中介服务;

13、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当事人的某一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予以确认的律师见证;

擅长领域
  • 债权债务
  • 损害赔偿
  • 刑事案件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韩枫
  • 执业律所:
    云南东方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306*********146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云南-昭通
  • 地  址:
    工农东路财政所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