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倪浩忠律师,中山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曾从事监狱警察工作,2000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2002年开始执业,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自执业以来,本律师曾先后为刘某佳、张某德(均犯故意杀人罪)、张某花(犯故意伤害罪)、刘某(犯抢劫罪)等4被告人辩护,上述4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经律师二审辩护,二审改判4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为许某辉(犯贩卖毒品罪)、陈某钦(犯贩卖、制造毒品罪)2被告人辩护,2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检察机关抗诉,请求判处2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经律师二审辩护,二审法院认为辩护理由成立,维持原判。此外,本律师(与律师所同事)还为吴某叶(涉嫌伪造货币罪)、唐某贤(涉嫌贩卖毒品罪)2被告人辩护,最终某市检察机关对案件作出撤诉处理,2被告人无罪释放。等等。总之,作为刑辩律师,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本律师始终坚持:浩然伸正义,忠厚荫苍生。律法存心底,师德彰业中。
擅长领域
  • 婚姻家庭
  • 损害赔偿
  • 合同纠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倪浩忠
  • 执业律所:
    广东冠法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52*********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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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
    广东-揭阳
  • 地  址:
    揭阳市榕城区东山建阳路金叶花园一幢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