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学过会计、干过文秘,通过了司法考试后又干起了律师。自执业以来,办理过许多疑难案件。
我所擅长是刑事案件、合同案件和企业风险排除、应对的案件;我不想擅长于离婚案件。
在执业期间:
在本县成功运用支付令,追讨到了历时3年多的一笔欠款。在本县成功运用非诉讼方式追讨了一笔交通肇事案(责任人无力承担)引起的伤害赔偿资金。
在本州(地)率先提起债务灭失案的确认之诉并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在本省成功运用一家银行细微缺陷,发起了给付之诉并取得了预期效果。
在本州(地)辩护的马某、何某故意伤害案件、马某合伙抢劫案件,均得到罪轻辩护,并判了缓刑。
在刑事侦查阶段,办理的廖某运输(2公斤)毒品案件,黄某强制猥亵案,因证据不足、情节轻微等因素而撤销。
在本省的一起医疗案件中,在鉴定机构鉴定没有过错、一审败诉的情况下,在二审中为患者争取到了一定的财产。
给客户满意微笑,给自己法律权威的自信,“笑威”是我的座右铭。
特别提醒:“不敢也不能更不会承诺办案结果,只能预测办案结果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