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军,男,汉族,山东唯贤律师事务所主任。从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办理案件的同时积极拓展专业化服务方向,专注于公司、商业法律事务以及刑事辩护领域。办案实践中,注意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巧妙结合,力求委托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山东唯贤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商务型的新型律师事务所,根植齐鲁,业务范围覆盖全国。律所崇尚并践行团结拼搏、分工合作、相互照应、共同发展的团队运作理念与模式,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独特、务实的商业见解和量身定制的法律服务,让客户体验到我们服务的与众不同。
律所不止步于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而更加关注提供服务的过程。通过团队运作,调动全所资源,以专业的经验、深入的法律见解,不但解决客户的法律问题,还为客户创造商业机遇,促进客户的合作。
山东唯贤律师事务所以团队化的运作、细致的专业分工为客户提供务实的商业解决方案以及量身定制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