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董文英律师, 1987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曾在检察院公诉部门工作13年,并担任公诉科科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等职。出于对律师职业的热爱和对自我价值的追求,2000年毅然脱离公职专职从事律师工作。现为: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总监;山西省司法厅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山西省刑法学研究会会员。
在校学习期间,得益于法学界著名专家江平教授、刑辩第一人田文昌教授的授课指导,加之本人的潜心钻研,各学科成绩优异。毕业后在检察院公诉岗位上承办了多起全省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职务犯罪及其他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先后被评为“市级优秀公诉人”和“省级优秀公诉人”。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律师执业生涯中承办了大量刑事、民事、经济等各类诉讼案件,尤其是在职务犯罪、涉矿涉爆犯罪等刑事辩护领域业绩非凡。
主要业绩:
★ 在大同市公安局某局长涉嫌受贿一案中为其担任一、二审辩护人;
★ 在大同市南郊区检察院某检察长涉嫌受贿一案中为其担任辩护人;
★ 在祁县某县长涉嫌受贿、贪污、挪用一案中为其担任一、二审辩护人;
★ 在临汾市两任副市长涉嫌受贿一案中分别为其担任一、二审辩护人;
★ 在临汾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涉嫌受贿一案中为其担任一、二审辩护人;
★ 在临汾市公安局某支队长涉嫌受贿、贪污一案中为其担任一、二审辩护人;
★ 在蒲县煤管局某局长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一案中为其担任辩护人;
★ 在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某处长、主任科员涉嫌受贿一案中分别为其担任一、二审辩护人;
★ 在阳泉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中为领导成员担任辩护人;
★ 在震惊全国、一次工亡105人的“12﹒5”洪洞瓦斯爆炸案中为法定代表人涉嫌非法采矿、非法买卖爆炸物一案担任一、二审辩护人;
★ 在太钢集团尖山铁矿一次死亡、失踪45人的“8﹒1”排土场垮塌事故中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总工程师担任一、二审辩护人;
★ 在一次工亡78人的西山煤电集团屯兰铁矿“2﹒22”瓦斯爆炸事故中为总工程师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担任一、二审辩护人;
★ 在翼城县刘沟煤矿“7﹒31”爆炸案中为法定代表人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担任一、二审辩护人。
此外,还为多家公司、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法律事务的合同审查与项目谈判,以尽责、严谨、诚信、质优的工作作风和良好信誉赢得了各方好评,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
→在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等各个诉讼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担任辩护人。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控告;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出意见;参加法庭审理,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具体辩护意见;
→在死刑复核阶段为被告人辩护。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收集证据,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不应核准死刑的辩护意见;
→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代为制作申诉材料,代为再审立案,参与再审案件的辩护与代理;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社团法人的聘请,进行职务犯罪预防、高管执业刑事风险防控专题培训。
★ 民商事代理: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权属纠纷、婚姻继承纠纷、商事仲裁
★ 金融、房地产:金融借贷纠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
★ 法律顾问:合同订立、审查;项目谈判;尽职调查;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法律知识宣讲等
特点与风格:思维清晰敏捷,逻辑缜密严谨,语言细腻流畅,行为果断干练,有较强的应变、表达、沟通和协调能力。

擅长领域
  • 婚姻家庭
  • 劳动纠纷
  • 建筑工程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董文英
  • 执业律所:
    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40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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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
    山西-太原
  • 地  址:
    太原市长风大街705号和信商座17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