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费红,江苏久顺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硕士,九三学社社员。一九九五年执业以来,承办大量诉讼业务,主要涉及企业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股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金融借款纠纷以及在本市有较大影响的经济犯罪等案件,取得了令委托人满意的效果。在非诉讼方面,担任二十多家包括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外资企业、大型民企在内的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给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提供合同起草修订、项目谈判、股权收购、发函催款、争议解决、诉讼仲裁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在资产重组、投资与并购、破产重整等领域积累了相当丰富的专业法律服务经验。
陆费红十多年的律师工作得到了上级和广大委托人的普遍好评,被苏州市司法局授予苏州市十佳律师称号,受聘担任苏州市吴中区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兼任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苏州市WTO专家库成员、苏州市律师协会文化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吴中区普法讲师团讲师等社会工作。其论文《论公司股东出资瑕疵的法律救济》刊登于《社科研究》杂志并被评为优秀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