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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律师团队部分成员简介:  

      成启峰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会员,执业于江苏联盛(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利代理师、注册建造师,泰州晚报律师团合作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专业,中共江苏省委党校对外经济专业、泰州电大电子工程专业、进修于上海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辩护专业、北京大学滳慧尚学刑事辩护专业,先后在政府、企事业单位工作,从事法律研究和实务十余年,成功办理刑事辩护侦查阶段撤销案件、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一审判处缓刑、二审改判和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等,对专利侵权、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建筑工程、财税筹划、离婚纠纷财富传承等民商事案件的办理,有丰富的实践经险。

    

      成蕾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百人金牌讲师团金牌讲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文科专业和厦门大学建筑工程专业。先后在南京市建邺区拆迁办和泰州市建设局审图中心从事文秘工作,负责领导讲话稿和重要文件的草拟、以及每日发布新闻稿,在碧桂园房地产公司(全球五百强)担任高级营销策划师,泰州晚报专家律师团成员,在晚报律师团栏目发表经典案例、律师说法数十篇。

      成蕾律师系北京市炜衡(泰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成蕾律师团队擅长刑事辩护,与团队成员一起,成功办理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撤诉、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不起诉、一审判处缓刑、二审改判等。对民商事合同纠纷、工伤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等亦有独道见解。

       成蕾律师参加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泰州市委员会、泰州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泰州市教育局、泰州市公安局、泰州市司法局、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法学会等联合组织的第四届泰州市中等职业学院模拟法庭大赛,表现突出,被评为“优先指导老师”。

       成蕾律师进修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组织的“政府法律服务高级研修班”,学习期间成绩优异,被评为“优秀学员”。

       成蕾律师被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评为“公共法律服务优秀奖”。

       成蕾律师被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评为”优秀律师“和“公益之星”。 

       成蕾律师承办的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好评,当事人或家属主动要求送锦旗表彰,据不完全统计达十多次。



【律师团队承办的较有影响力的案件】


(1)代理钱某某诉钱某、潘某赡养费纠纷案;


(2)代理李某诉黄某严某凌某人身损害赔偿案;


(3)代理张某某诉陈某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4)代理杨某某诉兴化市三家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


(5)代理张某诉泰州某劳务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6)代理泰州市某服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7)代理奚某与丁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8)代理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许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9)代理泰州某物业管理公司与赵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10)代理王某某与蒋某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商品房权属纠纷案;


(11)代理某银行诉香港某上市公司标的额6000余万的金融贷款业务纠纷案;


(12)代理许某诉某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不予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件;


(13)何某触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从轻处罚案;


(14)张某某涉嫌盗窃财物5万余元,辩护人提出数额认定部分证据不充分,法院采信并扣除部分金额,从轻处罚案; 


(15)王某某涉嫌聚众斗殴罪(从重),后改变定性为故意伤害罪(轻罪),且具备立功情节意见被采纳;


(16)许某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犯罪金额10余万,在辩护人的竭力争取下,被取保候审并免于刑事处罚; 


(17)庄某触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涉案人员众多,层级10层以上,经律师努力争取,宣判时被告人即被当庭释放; 


(18)吴某某触犯职务侵占一案,公诉方采信辩护人关于当事人自首情节的意见,重新调查取证,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19)钱某触犯非法经营罪,经过辩护人认真研读材料,抽丝剥茧,依法提出的辩护意见被审法院采纳,该案最终判处缓刑6个月;


(20)李某某利用网络骗取受害人财物,触犯诈骗罪,辩护人认为其属于未成年犯罪并且存在自首情节,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意见;


(21)李某涉嫌利用合同诈骗他人财物,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无犯罪故意,经辩护人争取,侦查机关听取辩护人意见不作为犯罪处理;


(22)李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辩护人找到证据表明其缺乏杀人动机以及公诉方认定犯罪的部分事实存疑,最终争取到死缓判决。


(23)顾某某涉嫌假冒梅兰春酒厂注册商标,涉案金额数额特别巨大,辩护人认为其具有主动投案自首情节,在本案中所起作用较小系从犯,考虑到如果将作为小孩唯一法定监护人判处实刑,严重影响小孩健康成长,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处缓刑三年。


(24) 王某某利用网络非法购买游戏帐号,销售给他人赚取收益,涉嫌掩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予以刑事拘留,辩护人提出,虽没有主动投案自案,但考虑到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家庭经济确有困难,但其要求主动退脏的愿望强烈,变更强制措施基本无社会危害性,侦查机关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为其成功地办理了取保候审。


(25)杨某某涉嫌渎职犯罪,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辩护人认为,作为城管队队长其职权范围是维护城市管理秩序,而不是公安机关不管的事情,都让城管来管,平时工作中,迫于政府的压力,做了很多不该做的工作强制拆迁,但是,强制拆迁并不是城管队长的工作职责,强制拆迁不到位,作为杨某某涉嫌渎职犯罪证据不充分,侦查机关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将本案不作为犯罪处理。


(26)刘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购买工业用盐后,销售给客户食用,辩护人认为其虽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但是,并没有造成任何后果,考虑到其系文盲,没有上过学,对工业用盐还是食用盐,认知能力较接受过文化教育人员要低得多,而且,其购买工业用盐后,本人也一直在食用,主观上并不能知晓该工业用盐有毒有害,法院采信了辩护人的意见,当庭宣判处以缓刑。


(27)张某某涉嫌贪污罪,涉案金额40多万元,一审判处十年三个月后,辩护人认为,本案判处量刑畸重,且上诉不加刑,与张某某及其家人充分沟通后,向中院予以上诉,二审法院采信了辩护人关于一审量刑畸重的观点,有违罪刑责相适应的刑法原则,二审改判为四年有期徒刑。


(28) 胡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其在校实习期间,染上吸毒恶习,提供场所供一未成年人吸毒,辩护人认为,未成年人来胡某某处吸毒,询问过对方年龄,对方隐瞒了实际年龄的事实,考虑到其在校学生将来能够改造好可塑性强,法院采信了辩护人意见,判处缓刑六个月。


(29)李某某涉嫌诈骗罪,将5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变造成500元,辩护人认为,李某某将银行承兑汇票抵押给受害人时,当天银行验票也没有发现,而且,该汇票是从他人合法取得,有理由相信其对该汇票变造,并不知情,辩护人认为,本案不存在非法占有为目的,也不存在虚构事实的情形,因此不构成犯罪,侦查机关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不作为犯罪处理.


(30)林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对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刘某某,应聘于某理财公司,勤勤恳恳的工作,后被提拔为主管,还在庆幸自己是幸运儿之时,事情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公安机关通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人认为,林某某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不知情,公司张贴的营业执照、获得了如此多的奖牌、全国很多媒体对公司理由行为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林某某构成犯罪证据不充分,侦查机关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对林某某予以取保候审。

擅长领域
  • 公司企业
  • 建筑工程
  • 合同纠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成启峰
  • 执业律所:
    江苏江豪海信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副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21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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