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

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的 合伙人

专利代理人

深圳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

主要业务

公司法律顾问

专利的申请、挖掘及后续维权;商标的申请及维权;著作权登记及维权。

个人介绍

    李良律师特长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曾经做过6年多嵌入式软件开发,更懂得一般专利的技术,对产品的侵权判断和专利规避设计具有一定研究。
    李良律师做过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中最著名的是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该公司由TCL、厦华、海尔、海信、康佳、创维、夏新、上广电、新科、长虹共10家公司成立的应对专利挑战的企业,并且参与中国彩色电视专利池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该专利池为中国第一个专利池。参与过很多重大的专利许可谈判,其中成功参与了汤姆逊和中国彩电企业的专利许可谈判,大幅降低了汤姆逊公司的专利许可费用,该谈判曾被评为深圳十大知识产权事件。
李良律师第一个提议对国外液晶面板生产企业在中国进行反垄断调查,该提议被采纳并参与该调查,最后中国国家发改委对三星等6家实施价格垄断的国际液晶面板巨头开出3.53亿元的巨额罚单。
    李良律师爱好法律,逻辑思维能力较强,主要从事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工作,爱好搞发明创造,作为发明人为法律顾问单位申请过一些专利,也为法律顾问单位挖掘专利和做专利规避设计,对提升服务单位的专利水平和降低其专利诉讼风险起到很大的作用。
李良律师代理过普通民事诉讼、仲裁和专利诉讼,诉讼经验丰富,有大量专利维权成功案例和不侵权辩护成功案例。2012-2013年度的典型案例是代理深圳市哈里通实业有限公司,对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发起50多起诉讼,净化了市场,起到非常好的维权效果。其中与其他知识产权律师最与众不同的是对专利技术理解透彻、创造力突出,下面列举一些本人作为发明人的已经申请的部分专利(注:与服务企业相关的专利都以该企业名义去申请,与服务企业毫无关联的,以自己名义申请):
    一种录制电视节目的方法及装置(200910189074.3) ;

    一种播放电视节目的方法及装置(200910189075.8);

    一种电视机及其图像显示方法(200910106318.7);

    一种包装密封袋(201120120068.5);

    一种具有触摸屏的电子设备的解锁方法(201210171704.6);

    一种移动通讯设备的来电提醒方法(201210182626.X);

    一种在客户端实现邮件收发和即时通讯功能的方法和系 (201310102693.0);

    一种即时通讯工具客户端的登陆方法及系统(201310138166.5)。
    其中一种具有触摸屏的电子设备的解锁方法(201210171704.6)和一种密码验证方法(201210140372.5)被美国一家专利投资公司看中,该专利投资公司已出资将这两个专利在美国申请,专利权人仍然是李良律师。上述两个专利的美国专利申请号是分别是13/758,325和13/872,187。


擅长领域
  • 知识产权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良
  • 执业律所:
    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A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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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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