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法学教授,兼职律师,仲裁员。近年来,出版个人专著1本:《刑事司法新论》,35万字,由经济日报出版社出版。在《法学杂志》、《公安研究》、《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河北法学》、《西部法学评论》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四十余篇。代表作有:代表性的有:《论宪法司法化》、《我国现行辩护制度管窥》、《辩诉交易移植中国》、《刑事证据规则研究》、《对我国有关死刑法律制度改革的研究》等。


 


  本人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工作尽职认真,有较高的理论素养,较丰富的司法践经验。长期涉足于公司设立、企业商务、合同制度、刑事制度等法律研究,担任过多家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善于多层面分析案情,尤其擅长从法理角度研究案件,常常使案件绝处逢生。进行过许多成功的合同纠纷代理与刑事辩护,深得当事人的信任与社会的好评。有社会责任感,长期坚持为电视台、电台做法制节目,为机关、企业讲授法律专题,致力于提高人们法律水平。倡导提高企业高层以及业务人务的法律意识,做到防范未然,力争降低企业因经营环节中失误而引发纠纷的概率。在担任某些大企业法律顾问期间,经常作为被告方代理人在诉讼中反败为胜。并为顾问单位领导及业务人员不定期的讲授相关法规,使顾问单位从纷争不断,变成常年没有诉讼案件发生。


 


  由于刑事立法上的不完善与刑事司法中的不规范,近年来,我国刑事辩护案件成为最具风险性律师业务,许多律师选择远离刑事案件。而本人却选定了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作为科研主攻方向。为配合教学科研工作,坚持以办理刑事辩护案件为主。成功刑事辩护案例:陈某某受贿案,结果:当庭宣告无罪。袁某某伤害案――二审发回重审后改判无罪;陈某某徇私枉法、帮助伪告证据案,结果:定徇私枉法一罪,处二缓二;吴某某滥用职权、非法拘禁案,结果:定滥用职权一罪,处一缓一。朱某某徇私枉法案,处一缓一。茹某贪污(指控贪污12万余元)、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案――结果:定贪污罪、挪用资金罪,处六年有期徒刑。刘某某受贿案(指控受贿11.8万元),结果:一审处五年有期徒刑。王某某非法经营案(指控经额400余万元),果:处三缓四;张某某受贿案(指控被告人受贿14万余元),一审判九年,二审改判四年……


 


  我以为,律师是一种谋生的职业,更是一种神圣的事业。法律的内涵是追求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律师通过维护当事人的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以促进法制的完善和社会的进步。本人虽为一名人微言轻的法学教员、律师,无论从事法学教学工作,还是从事律师工作,都意味着向自己承诺了一种价值追求。这种追求虽有诸多的困惑、困扰,过程有时甚至是痛苦的,然而,终究是自豪的、快乐的。刑事司法改革不能坐而论道,纸上谈兵,应从中国实际出发直面现实,不断突破。刑事司法研究应从个案出发,多做实证研究,把对个案的关注延伸到制度的创新中。律师身处社会基层,是中国法治道路上最底层的一块铺路石,是司法体制最大的消费者,也应该是司法改革的积极参与者。尽管中国的刑事司法问题多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和世界各国一样,基本发展趋势是积极进步的,最终必将走向人权、公正、和谐。


 


 


 


 

擅长领域
  • 债权债务
  • 公司企业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秦颖慧
  • 执业律所:
    江苏光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8*********626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江苏-淮安
  • 地  址:
    淮海北路97号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