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陈学增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系,1985年起从事法律工作,任教辽宁电大分校法律专业数年。曾任国务院现代化企业管理试点500强企业法律顾问十余年;1990年,作为中方首席法律谈判代表与香港XX公司进行中外合资谈判;与美国辛XX公司出口造纸微机设备谈判、签约。承办社会关注的辽宁凌XX李XX疑犯刀砍四人杀人案;轰动京城的精神病患者马XX故意杀人案(见2009年京华时报、新京报等报);王XX等十七人诉北京市丰台区XX公司摊位租赁案;残障人褚XX诉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政府公房租赁不作为行政诉讼案;北京市崇文区陈XX诉冯XX遗赠再审案等一千余件。近三十年的从业经历,深深体会到:认真负责是律师依法执业的基本前提,法理和实操的结合,法律规范与承办案件的有机融合才是检验专家律师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