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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咨询问答

先表明:事情是真实的,但这不是我犯的!我想知道象这样的案件是怎样审理的!结果又是怎样的?!渴望能够得到答案! 2007-02-12提问者:匿名用户

1、公安机关侦察完毕,移送检察院,再到法院审理。 2、假如有一定关系,可以不进行刑事处罚。

可以收房租吗,不会违法吧? 2007-02-08提问者:匿名用户

1、关于房租,你可以向法院提供该信息,由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2、你在未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没有权利收租金。 3、只要对方和承租人同意你可以收取。

我如何行使我的权力,使我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维护法律的尊严. 2007-02-07提问者:匿名用户

1、关于法院执行中遇到房产的时候,要考虑债务人的基本生活条件,也就是加入对方只有一套房产,法院一般不会执行的。 2、这种情况很普遍,有时很无奈。 3、你只能搜索对方其他的财产。

股票资金怎么转让 2007-02-06提问者:匿名用户

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

如何才能在春节前拿到被欠工程款? 2007-02-05提问者:匿名用户

即使甲方不具备工程发包权利,您也可以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程款。您可以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我该怎么办啊?帮帮我好吗? 2007-02-05提问者:匿名用户

1、您的意思是您支付了货款却没有收到货物是吗?如果是这样。您可以和卖方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据你们签订的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发货或者退回货款。 2、对于货物的运输,您是要求卖方送货还是您自己委托第三人运输的呢?如果是前者,您可向卖方索要货物。如果是后者,您应向第三人索要货物。

请问单位这样做是否合理? 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该和单位怎么怎么协调? 2007-02-05提问者:匿名用户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 工伤职工应及时将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停止工作的休假证明报送给所在单位申请停工留薪。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停工留薪期目录》,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限,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 3、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在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 4、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应在接到申请7个工作日内向地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确认结论前,工伤职工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工伤职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 5、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继续治疗的,必须有工伤医疗机构的休假证明,其工伤医疗费用予以报销,但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因伤情不能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发给不低于病假工资待遇。 6、工伤职工从事工作后旧伤复发,可以重新确定停工留薪期。 7、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或者尚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8、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范围;工伤医疗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工伤康复费;劳动能力鉴定费;法律、法规规定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 9、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0、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综上,您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也可以等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再与单位协商。若单位给您的待遇不合理,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该如何应对?做哪些准备?要去找什么人反映啊? 2007-02-05提问者:匿名用户

1、根据您的陈述,二审中案件终止审理的理由是你们不是股东。你们是否具备股东身份是一个事实问题。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3、因此,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你们不具有股东身份,应当发回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对于此问题,你们可以提请主审法官所在审判庭的审判长解决,也可向该院院长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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