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济南刑事辩护律师网首席律师韩景稳,山东垠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所副主任兼刑事辩护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济南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业务委员会会员,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92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学历;十七年律师从业经历。有丰富的刑事辩护、企业法务管理经验以及广泛的司法人脉资源,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刑事案件的辩护以及公司、企业法律实务的操作与理论研究。 
     
韩景稳律师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以来一直从事律师职业,通过多年的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在刑事辩护与公司法律事务方面取得了辉煌的成绩,曾经为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担任辩护人,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诸多案件被新闻媒体报道。执业17年来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五百余件,民事案件上千件。现担任20余家公司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成功的为公司企业解决了法律疑难问题,预防了纠纷的发生。与山东电视台、齐鲁电视台、济南电视台、山东交通音乐台、《齐鲁晚报》、《山东生活日报》、《山东农村大众》、《济南时报》、《山东商报》等众多媒体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被省市电视台、广播电台聘请为常年客座嘉宾;秉承扎实办案、诚实做人、维护委托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执业理念:不畏权贵 仗义执言 为人权辩护 为自由辩护  为善良者奔走 为冤屈者呐喊

韩景稳律师现致力于刑事辩护的实践与研究,执业以来部分刑事成功案例有:   

潍坊绍某故意杀人案(二审):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济南丽某某故意杀人案(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聊城思某故意伤害(致死)(二审),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二审改判无期徒刑;

济宁毛某某金融诈骗、伪造金融票据罪(二审);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二审改判有期徒刑10年;

淄博某县抢劫案(一审);检察院指控抢劫6起犯罪事实,最后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认定犯罪一起系从犯判处有期徒刑2年;

淄博王某某故意杀人案(判处死缓);         

广州许某某黑社会性质持枪、冒充军警人员抢劫、强奸案(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威海梁某某破坏生产经营案(后检察院变更罪名重新起诉,最后撤诉,当事人被释放);  

 济南孙某某因涉嫌抢劫罪 (涉案价值159000元),法院院以故意伤害罪与敲诈勒索(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潍坊李某某贩卖毒品罪(检察院因为证据不足而撤诉);         

河南郑州强奸杀人案(判处死缓);        

济阳抢劫案(检察院撤诉);     

河北张某贪污贿赂案(二审),最终发回重审被判无罪;


擅长领域
  • 合同纠纷
  • 公司企业
  • 证券投资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韩景稳
  • 执业律所:
    山东垠鹏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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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
    山东-济南
  • 地  址:
    山东.济南市经四路269号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