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吴禹娴,女,硕士学历,就职于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擅长领域为:中小企业上市、股权投融资、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征地拆迁等民商事案件与刑事辩护等案件。对工作兢兢业业,极具亲和力,有较强的沟通与协调能力,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践经验,秉承“当事人至上”的服务理念,赢得了较好的口碑!

    近几年来参与办理的案件有:叶成坚等澳门黑社会团伙案、台湾商人林建忠间谍案、日本天草公司劳资纠纷等在全国有较大的影响,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香港传媒均做过报道;并成功地为珠海市人民政府情侣路的市政工程建设隔资五亿人民币。近年来,为湖南、广东两省的长城、东方资产公司成功处置、清收债权达七亿元人民币。去年再次引进客户为长城资产公司的长沙办事处收购五亿元不良债权。2010年,欧小龙、陈佑元、伍安国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被衡南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的有罪判决,涉案资金高达1.4亿元,多家媒体竞相做了报道。二审阶段,在接受欧小龙的辩护委托后,多次会见被告人,走访被告人的原上级单位,反复剖析繁多的案卷材料,深入研究法律和相关政策,最后才形成了无罪辩护意见。庭审历时六个小时,衡阳市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干警等都参加了旁听,二审最终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被告人无罪。勤隆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城市动力”、“御景龙城”是长沙市政府重点关注的烂尾楼,项目从启动到完工历时长达17年之久,涉及1600多户业主、1.1万余民工、130多个施工队、已形成多达300余件案件、涉案标的3亿多元。业主和施工队经常到中央、省、市三级政府集体上访,温家宝总理曾对此进行过专门批示,中央电视台对此曾进行过2次专题报道。2008年,被告人覃章凤涉嫌故意杀人案,被告人曾秀元涉嫌故意杀人案中两被告分别被湖南湘西自治州中院和湖南郴州中院一审判处死刑,二审中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两案均维持了一审判决。在接受为两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委托后,在二审辩护意见未被采纳的情况下,决定将两案的刑事法律援助延伸至死刑复核阶段。通过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多次远赴湘西、湘南山区走访当事人,调查收集证据;多次就两案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与最高人民法院承办法官交换意见,通过对案件疑点问题的据理力争,最终说服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以(2008)刑三复97502815号和(2008)刑三复81135535号两份刑事裁定书作出不予核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覃章凤、曾秀元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

    目前正在代理一起标的高达10亿以上的离婚后财产分割案件,尚未结案。

擅长领域
  • 刑事案件
  • 婚姻家庭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吴禹娴
  • 执业律所: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3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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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北京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甲8号尚都国际中心511-5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