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运波律师,法学本科、法学士,中共党员,曾任某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办公室主任等职务。从事过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工作。承办过的案件千余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经验。辞去公职以后,曾在湖南骄阳律师事务所(司法部部级文明所)从事律师工作。主要为大型集团公司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现在广东明冠律师事务所执业。熟悉合同法、公司法、产品质量法、房地产法、婚姻法。擅长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经济、刑事、婚姻案件.现担任十余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刘运波律师在法院工作期间多次被评为“优秀法官”、“办案能手”、“严打工作先进个人”。从事律师工作中能为委托人着想,充分运用诉讼和非诉讼策略,在法律范围内,尽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